10:38:38东北新闻网记者从黑龙江省其他高校了解到,类似哈医大的“限电”举措早已开展,相关人士对此非常支持。据悉,在电器增多的客观情况和学生节约用电意识淡薄的主观意识问题共存前题下,有关“节能”举措正在几所高校酝酿之中。 当然,高校限电制度的实施,涉及了每个在校生的切身利益,他们对此非常关切。哈医大药学院一位大四学生分析说,学校出台该办法,说明校园浪费现象已经非常严重。他们身边也确实存在不少浪费:有的同学洗一双袜子需几盆水,还有的用完个人电脑也不知道关。但他认为,“限水限电”在实际执行中不能卡得太死,应对考研等都会造成用电量的上升,“学校也不应以管理者的姿态出现,而应以服务为主”。
学生:节电应该,保证“正常”用电需求也应该
学生甲:“限电,让大家养成了随手关灯的好习惯。”
“随手关灯”对于今年已21岁的李月明来说,是刚刚养成的好习惯。
她说以前宿舍里空无一人时,灯亮着、电脑开着、饮水机不关是常有的事。可自从学校实行“超额电费自理”后,这种现象已经很少见了。“现在人人关心用电情况,要是谁最后出门忘了关灯,那肯定会遭到室友的‘群击’。”李月明说,此前她们很少有节制用电的意识,现在去图书馆、自习室里学习的人数比以前多了,即便是在教学楼的教室里,同学们也开始自觉关灯了,虽然目前的这种节约意识是被动的,是让电费给“逼”出来的,但也不能说是件坏事。
学生乙:“限量供电,明着说是为了节约,实际上是为了增收。”
对于学校采取的限量供电,学生小A是“强烈反对”。他给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现在宿舍的照明灯是两个40瓦的管灯,寝室里只要有一名同学在,那么这80瓦的灯就必须得全开。寝室每天的照明时间是6点到8点,16点到21点,一共7个小时。这样算下来一个月单单只是这个照明灯的用电就是大约22度。如果赶上阴天,白天也需要开灯的话,那么22度的电都不够照明用。现在很多同学都有手机、MP3、电子词典、电脑等用品,这些已经不是什么奢侈品,而成了学习生活的必需品,都是需要充电的,很显然22度电根本不够基本生活需求。学校打着“节约”的牌子,却把电量限定得这么“紧”,很难让人理解。节约应该建立在保证正常生活的基础上,这样的定额电量让人怀疑学校是为了“增收”。
学生丙:“给贫困学生增加一份负担。”
“限电”后,来自延寿县的贫困生郭佳很矛盾,这个矛盾来自于“电费均摊”上。“限电”政策实施的第十七天,她们寝室被通知购电,大家每人均摊两元钱购电。此后郭佳便开始早出晚归,每天回到寝室时都是10点左右。但是她知道其实即使她这样寝室的用电量也不会下来,因为只要有一个人在屋里,就要开灯。下次再购电时,她还要不要再跟着“均摊”成了很矛盾的问题。
郭佳对记者说:“越是因为贫困,我就越是要在寝室公款花费上一分不差,不想因此被人说三道四。比如先前我们合资买了个镜子,也是大家均摊的,其实这个镜子并不是我的必需品,但是我却不好意思说‘我不用照不拿钱’。电费也是如此。”
家长:新规定增加了家长的教育投资,但培养了孩子节俭意识。(东北网-哈尔滨日报)[责任编辑:龙秋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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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A:“孩子回家都主动关灯了。电费就当是学费了,值!”
看着儿子从卫生间出来,随手将灯关掉,李先生感到吃惊。这个动作以前一向都是他和妻子来替儿子完成的,说过多少遍了,一点作用也不起。“从这个角度看,学校限电在养成现代孩子节约的良好习惯上真是起到了促进作用。”李先生说:“现在孩子们的思想里一点节约的意识也没,不仅仅在用电一方面,浪费现象几乎渗透到生活的每个细节里。这也和社会上不注重节俭的大环境有关系。现在学校限制用电,再像原来那样用电,就得从生活费里往外掏钱,他就有了‘心疼’的感觉,这正好对他是个触动,每月多交的电费就当是学费也值!”
家长B:“让学生自己买电,就等于增加教育投入。”
对于学校“限电”措施,家长任先生表示不满,他说这也应该归到“教育乱收费”上。每年家长都要为孩子支付800元的住宿费,这个住宿费里就应该包括学生在校住宿时的用电费用。“试想如果住进旅店,在结账时,除了要住宿费还要再单收电钱,你会不会给。”任先生如是说。他认为,如果学校认为住宿费里不应该承担学生使用电脑、饮水机等的电费,那么就应该明文规定:宿舍内不得使用任何电器。另外,物价局规定住宿费时,并没有标注“电费自理”。
家长C:“与其拉闸,不如疏导,用电商业化是趋势。”
与任先生正好相反,学生家长贾女士则认为“学生用电商业化”这是趋势。贾女士认为电是商品,用多少花多少钱这很正常。她说现在不比几十年前了,各种小电器花样翻新,方便实用,她就给女儿买了一个酸奶机放在寝室里自制酸奶。对于因使用酸奶机而多耗费的电钱,贾女士认为自掏腰包也很正常。同时她还提出,既然要走“用电商业化”的道路,那么就应该走得彻底,不限时、不限功率,让小型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等生活需要的东西走进宿舍。学校现在不是搞公寓化管理吗,“公寓化”应该是全方位的。(东北网-哈尔滨日报)[责任编辑:龙秋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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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方:收费不是目的,培养节约意识是关键
“加强学生公寓用电管理,试行校区学生公寓用电管理新办法,是遵循‘满足需要,杜绝浪费,定额管理,超额自负’的原则,按照新的管理办法,本科学生一个寝室每月免费用电22度,硕士、博士加倍,超额用电部分按0.50元/度计价收费。”哈医大后勤服务集团总经理孙俊强开门见山地向记者介绍了已开始实施的哈医大校区学生公寓用电管理试行办法。
他说,学校领导对学生公寓用电改革十分重视,之前,曾安排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查研究,走访了省内外部分高校。目前,国内有许多高校实行定额管理办法,且执行时间较早,如青岛科技大学是1998年开始实行的,哈工大、黑大等省内学校已开始实行。从定额电量的情况看,黑大每个寝室每月为20度,哈工程为每年每个寝室供电14.4度。孙俊强说,在参考兄弟高校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校实际,后勤部门对学生每月的用电情况进行了认真测算,22度电完全可以满足学生正常的照明需求。学生定额内电量用完,额外用电,宿舍成员持校园卡到学生公寓售电点购买。如果每月用电量未超出定额的宿舍,系统自动将电量结转下月使用。
实行新的管理办法以后,学校将每个房间的最大功率统一设定为300W,可以同时满足6台计算机的运行需要。但学校仍禁止使用电炉子、电水壶等存在消防隐患的电器。
孙俊强对记者说,“其实收费不是目的,引导合理消费,杜绝浪费,科学管理,帮助学生养成节俭行为,才是我们加强管理的终极目标。”(东北网-哈尔滨日报)[责任编辑:龙秋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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