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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右街劫持公交车案今天上午宣判 江苏农民两罪并处被判12年
“我不服判决,判了我那我的上访问题怎么办!”今天上午,35岁的江苏男子刘美祥被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劫持汽车罪和非法制造枪支、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听到判决后,刘美祥情绪激动地大喊,最终被法警带出法庭。
上午9时,刘美祥被带进法庭,在听法官宣读判决书的时候,刘美祥双拳攥紧。“刘美祥犯劫持汽车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犯非法制造枪支、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当听到自己的判决结果时,刘美祥眼睛稍稍眯了一下,咬了咬牙。法警给他戴上手铐时,刘美祥突然反抗着叫道:“我不服判决,我的问题怎么办!”
按照刘美祥的说法,他曾因在外地开黑车没交养路费被交通部门查扣了车辆,此后他带着匕首威胁去要车结果被拘留,为了这件事他上访又被拘留。想不开的刘美祥准备到北京制造点影响。带着自制的枪和炸弹,刘美祥沿铁路线步行一个多月走到北京。去年12月29日,刘美祥带着两把自制枪登上14路公交车,将乘有3名司售人员和18名乘客的公交车劫持,制造了震动京城的持枪劫车大案。
据记者了解,上车制服刘美祥的民警、西城公安分局府右街派出所所长沈剑因在此案中的出色表现被授予一等功。被抓后,刘美祥想起了自己埋藏的炸弹:“我不让它炸到其他人。”在刘美祥的指认下,民警很快在永定门京山铁路旁的一个被土、树叶填埋的土坑里找到了刘美祥的炸弹。
这一情节被法官认定为如实供述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并指认埋藏爆炸物的地点,属于自首,对其非法制造爆炸物罪从轻处罚。法院认为,刘美祥还构成劫持汽车罪。因此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记者孙莹)
(责任编辑:赵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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