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44:05图为正阳花园小区为小区居民设的收费停车场。图为学府名苑一单元电梯间广告 。 记者 孙岩摄
东北网11月20日电最近哈尔滨有市民反映,一些小区的物业公司利用小区的公共空间进行营利目的的经营活动,收入归物业公司。 有的甚至在小区内空地划出停车位,居民在家门口停车要交费。市民反映,我们是小区的主人,享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物业公司是为业户服务的,他们怎么可以用属于业主的资源挣业主的钱?针对这一问题,记者走访了哈尔滨市部分小区,发现一些小区存在物业公司利用小区空间、电梯间、楼体等公共部位营利问题,小区公共设施成了物业部门专有的营利工具。
居民家门口停车要交费
日前,记者在道里区正阳花园小区看到,该小区多数道路空地上划了一个个泊车位,占去了整个小区道路近二分之一宽,每个车位地面上还写有该车位的车号和车牌号,记者粗略数了一下,整个小区泊车位近百个。
据小区居民介绍,从2004年秋起,该小区物业便开始在小区路面上划线按停车位收钱,车主每年要交给物业300元的车位费。物业贴出的通知称,收钱是用于小区路面维修、车位划线、卫生清理等。物业收了停车费,同时又贴出免责规定:如发生车内被盗及车辆损坏,零件丢失,物业公司不负任何责任。许多业主认为,物业本来无权利用公共空间获取利益,更不应该出示这样的不公平条款。不交车位费就无处停车,可交了车位费他们又只收钱不负责任。一位车主告诉记者,自己虽交了车位费,但许多车不按车位停车,有时候回来晚了,自己的车位就被人占了,还是没地方停车。
同样,动力区幸福家园一些业主也因不满物业将小区道路划为收费停车位出租而拒交车位费,致使物业同业主的关系矛盾激化。最后,小区物业只能放弃收取停车费。
记者还了解到,部分中高档住宅楼的电梯间、楼面等公共部位,被物业出租。在南岗区某名苑,记者看到电梯内挂着广告。在道里区上游街一高层住宅楼电梯内,挂着几幅儿童摄影、购物广场、餐厅等各式广告。
物业收入支出是本糊涂账
采访中,一些市民提出,我们花钱买的不仅是房子,包括小区的公共空间,开发商在卖房子时也一再强调有多少空间、多少绿地。小区公共空间的使用权应当归全体业主,出租公共部位收益该用于小区建设和管理。
记者走访注意到,一些小区内的揭示板上写明对公共空间,共用部位的界定,并指出那些地方是共用范围。有些物业根本不公开利用公共部位出租受益,以及收入究竟用在何处。在道里、南岗等区,记者接连采访10位小区居民,当提到物业利用公共部位获益一事,业主都不知道物业的收入和用途。
家住上游街的孙女士告诉记者,她们楼里的电梯广告已经张贴好多年了,也有居民找过物业了解情况,但最后都不了了之,大家也不知道这些广告费用都用到哪里了,物业也从来没公开说过这些事情。家住南岗学府四道街附近的一位李女士告诉记者,自己住在二楼,楼体一侧的霓虹灯式广告牌是经物业同意悬挂的,该广告牌一到晚上就闪烁不停,关灯睡觉的时候特别明显,整个屋子都跟着闪,影响家人休息。找到悬挂广告牌的商家,对方说已向物业交了费。她无奈地告诉记者,物业自己收了费不管居民利益受到损害,她却一直不知该怎么办。
物业公司没把业主当主人
连日来,记者找到多家小区物业,对于物业公司占用公共空间获益一事,是不是征求过业主的意见,收入是不是用于小区建设,多数物业公司说,这事我们说了算。
一些物业公司认为,物业就是给小区居民当家的,只要物业认可的事,完全可以自作主张随意支配小区公共空间。记者在松滨里小区看到,其楼体一侧贴着三张大幅广告,一位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要作广告钱可直接打到物业公司账上。走访中。记者以广告商的名义联系了学府路某名苑的物业,该物业某责任人对记者说,电梯间广告已经有两个了,如果再想做的话,可以在小区里面立广告牌,效果会比电梯里的更好,对于广告费用基本上是一年一打款,并根据做广告时间的长短来算钱。记者又问,在小区里面作广告,业主会不会反对,其称,只要是物业同意的事,业主们不能说什么。
记者从市规划部门了解到,在楼体上做广告要经过规划部门的审批,首先应该经物业和业主的同意,因为在楼体上做广告可能会伤害楼面,或给居民带来一些不便,但实际上,对于业主的意见,物业公司是越俎代庖了。
居民有权追讨应得利益
小区的公共部位、公共空间被占,业主们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为此,记者咨询了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物业利用小区公共空间营利要经过业主委员会的商讨并签订相关合同,而收益也要用于小区或住宅楼维修资金,补贴物业费用或办公的经费,或者由业主委员会研究决定。而且收益中用于小区自身的经费的比例占受益的多少也要由业主委员会商讨确定。
新时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告诉记者,按照《哈尔滨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中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或者场地。小区的公共部位属于业主共有的空间,物业没有权利占用。居民有权维护自己的利益。正阳花园小区物业对小区居民停车公布免责公告的做法,相关法律人士认为: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车辆损坏,零件丢失,物业公司不负任何责任”这种条款违背了合同的公平原则。作者:奚萌萌 孙岩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编辑: 吕博 国 内 国 际科 教 娱 乐社 会 体 育专 题 法 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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