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新闻网在网络上公开发表文章说师傅“家中装修公款报销”等对方将他告上法院
郭德纲诽谤案今开庭审理
法院拒绝记者采访自诉人证人称侵占公款说的是郭本人但郭当即予以否认
(记者付中)昨天刚吃完徒弟的喜酒,今天就要到法庭上接受法官的质询。 因为在网络上发表文章,披露自己的师傅杨志刚存在家中装修公款报销、与女同事同居等问题,郭德纲被杨志刚以涉嫌诽谤罪起诉到法院。
今天上午,大兴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引人关注的刑事自诉案件,但法院拒绝媒体采访。
今日现场
上午8时刚过,郭德纲的律师就早早地守在法院门口,不时地看着手表,用手机打着电话。20多分钟后,一辆香槟色的马自达6轿车径直开到法院门口停了下来。两个年轻人从车后门下来,毕恭毕敬地拉开了副驾驶车门。
从车里走下来的那个戴着墨镜的男子正是郭德纲。郭德纲一走下车,司机就一溜烟儿地将车开走了。郭德纲走在前面,两个徒弟一左一右地走在后面,师徒三人不慌不忙地走进法院大门。
当时,郭德纲一边走,一边小声和两个徒弟聊着有关婚礼的事,始终面带微笑。
在安检大厅,一个小插曲发生了——别人都顺利经过了安检门,可郭德纲一过,安检门上的警报却嘟嘟地响个不停。郭德纲自己也觉得挺意外,眨巴着眼睛直犯愣,两个徒弟也叉着腰,好奇地看着这扇奇怪的门。
这时,法警赶紧走过来,对郭德纲进行贴身检查,但也没发现什么。
检查过程中,摄影记者一个劲儿地猛拍,让郭德纲略显尴尬。但他只是笑了笑,并没进行阻止。
10时许,在法庭门口,记者遇到了为杨志刚作证的两位证人——杨志刚的同事庞先生和杨志刚的另一位弟子赵先生。作完证从法庭里走出来,庞先生告诉记者,其实,真正“侵占公款”的人应该是郭德纲自己。在天津那段日子,郭德纲曾通过报销发票等手段,侵占过近万元公款。
事发后,由于郭德纲的父亲来说情,单位领导也考虑到郭德纲的前途,最终未将此事报案,选择了“私了”解决。
对此,郭德纲予以否认,并说对方根本就拿不出证据。
赵先生则证实,杨志刚看到了郭德纲的文章后,气得大病一场。
截至发稿时,庭审还在进行。
案情回放
1989年年底,郭德纲拜杨志刚为师。今年3月,郭德纲在网络上公开发表《我叫郭德纲》一文,详细叙述了自己在天津红桥文化馆的学艺经历。
该文提及了馆长兼师傅的杨志刚“家中装修公款报销”、“整治郭德纲逼其扫厕所”、“排挤老馆长”、“与女同事同居”等若干作风问题。此后,该篇文章被多家网站转载,而且经郭德纲本人同意,在其他媒体上发表。
杨志刚认为,这些带有人身侮辱性质的诽谤性文字在社会上广泛流传,给他的名誉和声望造成了极大伤害,遂以郭德纲涉嫌诽谤罪为由,到法院对其提起刑事自诉,要求郭德纲承担诽谤罪的刑事责任,并向自己公开道歉。
相关法规
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自诉案的被告人必须亲自到庭参加庭审。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诽谤罪罪名成立,郭德纲可能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北青网—法制晚报)[责任编辑:夏明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