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8时30分,杨志刚告郭德纲诽谤案在北京市大兴区法院开庭审理。两个半小时的庭审结束后,本报第一时间采访了出庭证人——红桥区文化馆话剧团团长庞连琦先生,了解了相关情况。
据了解,昨日上午出庭的除了郭德纲本人及其律师外,还有杨志刚的律师庞标、徒弟赵开山以及证人庞连琦等,由于杨志刚身体不好,所以没有亲自到场。
庞连琦先生接受采访时称,他在法庭上接受法官询问时,做了如下介绍:郭德纲是在1991年11月调入红桥区文化馆的,当时18岁,主要在文化馆内从事道具采买、排练以及演出等工作。1993年8月,文化馆的书记李玉林到会计处研究工作时,会计无意间提起郭德纲报销了一笔款项,李玉林却表示不知情,翻出报销凭证,上面的签字与自己的笔迹一模一样,这下把他弄蒙了。随后,李玉林找出郭德纲所有的报销凭证,其甚至无法辨认出哪张签字是自己签过的,最后只好带着这些签字到公安局的刑侦部门做鉴定。结果出来后显示,郭德纲共冒充领导签字领取了近万元的款项。最后文化馆经过商议,决定要挽救当时年轻的郭德纲,所以没有报警处理。后来,郭德纲又因为偷走了文化馆的行头,红桥区文化馆与郭德纲解除了工作合同。至于郭德纲在博客上所提的“家中装修公款报销”以及“整治郭德纲逼其扫厕所”等事件,庞连琦先生均表示没有此事。
庞连琦称,25分钟的证人发言完毕后,当时他还对郭德纲说:“德纲啊,要是没有你师傅杨志刚这么保你,你现在再红再紫,难免也得背上一个坐过牢的名声吧。”庞先生说完这些话后,郭德纲未做任何表示。
背景资料
红桥区文化馆馆长杨志刚认为郭德纲在《我叫郭德纲》一文中提及的有关杨志刚“家中装修公款报销”“整治郭德纲逼其扫厕所”“排挤老馆长”等问题对他的名誉造成了极大损伤,而郭德纲却一直没有为此道歉。2006年4月3日,杨志刚正式向北京丰台区人民法院递交了对郭德纲的起诉书,将郭德纲告上法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