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今年1月1日已经开始实施,但业内最为盼望的实施细则却仍然细则不细———国家发改委能源所原所长周凤起昨天直陈可再生能源法实施后的软肋在于难以落地。周凤起是昨天在南京举行的2006江苏国际新能源展览会上演讲时做上述表示的。
可再生能源法曾以162票赞成、1票弃权、0票反对少有的高票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这是一部框架性的法律,它的实施需要相关细则配套。”周凤起说,可再生能源法的一些关键条款,如总量目标制度、并网发电和全额收购制度、上网电价与费用分摊制度、财政税收鼓励措施等,都需国务院能源、物价、财政等主管部门制定实施细则,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并予公布。
周凤起认为,“更重要的问题在于细则不细,没有落实到实处,这打击了一些投资人的积极性”。比如,财政部有了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但“如何申报,优惠政策到底如何却没有明晰”;对于不同的可再生能源技术,应该有相应产业政策,现在还没有完全明确。
“对太阳能发展,没有什么优惠政策。”周凤起说,而对于风力发电,采用招标定价上网的方式,导致投竞价偏低,损害了投资人的利益。由于政策细则的模糊,一些行业出现了一拥而上混乱的局面。
“相关细则需要有一个协调统一的安排,综合各方面能量,使得中央各部门的一起出力,形成合力”,周凤起表示,而不是“九龙治水”的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