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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曾轰动一时的“府右街公交车劫持案”在西城法院一审宣判。35岁的江苏男子刘美祥被法院以劫持汽车罪和非法制造枪支、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同时剥夺政治权利1年。
宣判 案犯听到判决结果突然发狂
昨天上午9点,刘美祥被法警带进法庭,当法官告诉他现在法院准备对他宣判时,他站得笔直,两拳紧攥,并点头说:“谢谢审判长。”
法院认为,刘美祥的行为已经构成劫持汽车罪和非法制造枪支、爆炸物罪。但鉴于其在被抓后主动如实供出其私自埋藏的炸弹地点,属于自首,法院决定对其非法制造爆炸物罪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以劫持汽车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犯非法制造枪支、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一直都很平静的刘美祥听到这个判决结果时突然发狂。当法警给他戴上手铐准备带走时,刘美祥忽然扭动身体想挣脱法警的控制,同时大喊:“我不服判决。”法警、法官、保安等立即一起将其制服并带出法庭,整个过程不到1分钟。
交代 为解决个人问题来京造事端
刘美祥到底有什么问题促使他采取极端方法制造影响?此案在开庭时,刘美祥作出解释。他说,他在外地开黑车没交养路费,被当地交管局查扣了车辆,后来他带着刀子去交管局要车结果被拘留,为了这件事他上访又被拘留。不得已他想到了到北京去制造点影响,而目的就是要解决他的问题。
来北京前,刘美祥从捡垃圾的人那里弄到废旧的钢筋、钢管、弹簧,找人加工、帮忙最后制成了两把手枪,总共花了不到100元。而火药则是他找老乡徐征华要来的,当时他骗徐征华自己要打猎。
在开庭时,徐征华也一同在西城法院接受审讯。当时刘美祥还为徐征华求情说:“这不关他的事,他根本不知道我要制炸弹。他上有老人,下有孩子,判了刑他们家该怎么活啊?”记者看到在昨天的这份判决书中并没有提到徐征华。法官说,检察机关认为徐征华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已经撤回了起诉,另行处理。
回放 狂徒府右街持枪劫持公交车
去年12月29日10时,刘美祥身藏两把自制手枪从宣武区乘坐14路公共汽车,当车停靠在府右街公共汽车站正要离站时,刘美祥突然拿出两把手枪,分别对准司机和乘客,将车上3名司售人员和18名乘客劫持。随后,刘美祥让司机向警方报警,要求有关部门解决自己的问题。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一名便衣与司机一起将刘美祥制服,在这期间,刘曾开枪拒捕。经鉴定,刘美祥携带的为自制手枪,可正常击发,对人体有很大杀伤力。
据悉,上车制服刘美祥的民警因在此案中的出色表现被授予一等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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