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电视台国际广告中心任职的何某有着不菲的收入,但却因盗窃两次被政法机关处理。今年4月当何某去幼儿园替女儿办理转学手续时,再次顺手牵羊偷走别人的数码相机和钱。昨天,何某因涉嫌盗窃罪被石景山检察院提起公诉。
当检察官问她盗窃的原因时,何某回答她行窃不是因为缺钱,而是盗窃已经成为她发泄心中不满的一种“习惯”了。经查,何某早在1989年就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2002年又因偷窃被劳动教养1年6个月。案发前何某为某电视台国际广告中心员工,有着不菲的收入。这次因为涉案金额达2000元,于是何某再次被检察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