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视台的记者李媛媛,在《新青年-权衡》发表数万字长篇报道《北京物业“暴力”真相调查》,读后感到心情十分压抑,联想到近日被物业统治的窝囊,有些话不吐不快。我以为,中国城市居民,现在进入了一个由物业公司统治、有些地方甚至是暴力统治的时代。 没有人不住房,不管他是自有住房,还是租房,他必然要住房,他必然要面对物业公司,除非他租住城乡边缘的农家房屋,那儿没有物业公司。
以我的情况为例,去年买了一家房产公司的房子,到交房的时候,房产公司强迫接受他们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入住近一年,没有成立业主大会,也没有业主委员会,公司没有一个保安,近来只有两个70多岁的老人看门。小区没有一片绿叶,连围墙栅栏也是破砖暂时垒成的,小偷常潜入作案,自行车被盗是家常便饭。院子的一个角落,一直是民工和外来司机的厕所,臭气熏天秽迹斑斑。拿这些问题去问物业公司,总是一问三不知,推说找他们的老总,而老总又神出鬼没难觅踪影。可这样的公司,恐怕连资质也没有,居然得到本市物价局的批文。文件说,经过物价局工作人员现场查看,符合标准,每平方米收取1.3元物业费,其中包括绿化费、保安费。天知道物价局是如何现场查看、怎么计算的。
房屋入住后,直至今年8月还没有开通电梯。物业公司要求按照一半即0.65元交纳物业费,而按照本省规定,没有电梯的物业费,二级服务才是0.5元。业主要是对这种无理收费有异议,就被停止供电。我这几天正遭遇着要么交费要么断电的物业威胁,正准备投诉和上访。但是,谁知道能起什么作用,即使我是一个有点儿话语权的媒体工作者。
我对这种状况深感悲哀,业主们忙碌又互不认识,彼此互不信任,谈不上团结起来争取权益,更多只想着搭便车,等着别人为自己争取权利。我的一位朋友也遇到了这样的事,已经进行了数年的艰苦维权,打了数次官司,却多以败诉告终;向政府部门投诉、上访,也不见回音;被掐电以后,他不断向供电部门投诉,也没有回应;请都市报的记者曝光,记者拿了物业公司的好处,在报上为物业公司评功摆好,把断电说成是正当之举。
在物业公司统治下艰难求生的人们,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吗?从李媛媛的报道中可以看出,居民们为了自己的权益进行了努力抗争,可结果是什么?说理,是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打官司,法官大声训斥业主,刁难业主,法律天平超常地向物业公司倾斜,法院动辄拘留业主,却不去拘留严重侵害业主利益的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而向政府投诉,也是胜算很小;至于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有的街道办事处居然提出只有共产党员,才有资格担任业主委员会领导职务等要求。这等情况下,业主面对的是开发商动辄暴力相向的处境。北京如此,连财力丰厚、影响颇大的朱明瑛这样的名人,都没有办法赢得公正,何况其他地方、其他小小百姓。
一位朋友愤然地告诉我,物业公司手上有三大武器,断水、断电和暴力威胁。无论从何种角度来说,这三种手段都是非法的。但是,这几种手段他们却屡试不爽地随意使用。法律规定空白太多,不能有效保护业主的利益,某些公共部门被有财力有人力有物力的物业公司操纵,这就是被物业公司统治的现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