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1月20日,记者在市委组织部获悉,按照中央《关于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沈阳实际,市委组织部出台并下发了具体《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认真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要求。 一是尊重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自觉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和正当利益。二是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负责地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要求。三是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四是自觉接受群众的教育、评议和监督。五是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和带领群众与党同心同德,共同前进。
关于“扎实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主要方式”,《实施意见》提出,第一,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在生产、工作、居住地范围内,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每年走访慰问包扶对象不能少于四次。帮扶活动要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党组织要做好党员结对帮扶活动的记载、反馈、考评等组织管理工作。第二,认真履行党员服务承诺。党员对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具体目标和实现手段做出承诺。党员的承诺内容原则上以一年为一个周期。每年年初由党员个人提出,然后由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或党员大会研究后确定,并将承诺内容填入《党员履行服务承诺登记卡》,由党组织登记建档,并向群众公开。第三,深化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本着“自愿择岗、群众认可、按需设岗、因事设岗”的原则,以村、社区党组织为单位,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制定岗位规范和职责。党组织要通过召开党员和居民会议的方式,与上岗党员签订责任书,统一颁发聘书,并以适当形式,向群众公布无职党员定岗情况和岗位职责要求,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对上岗党员考核分半年与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
第四,引导党员参加义工服务。主要内容包括医疗保健、科技扶贫、支教助学、法律援助、环境保护等公益性服务。机关、事业单位党员每月义工时间不少于两小时,其他党员每季度义工时间不少于两小时。每季度,要通过群众反馈意见,对党员义工服务质量提出评价意见,通过填报《义工情况反馈单》,将党员义工服务情况向其所在党组织进行汇报。第五,加强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市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分管工作,确定一个区县(市)或市直部门作为联系点;区县(市)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确定一个街道、乡(镇)或区县(市)直部门作为联系点。市区县(市)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要有两个月时间,深入联系点和基层单位调研,调研切忌形式主义。第六,认真做好接待群众工作。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定期接待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
市委组织部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列入重要议程,高度重视,加强指导,确保落实。首先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工作;其次是建立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网络;再次是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作用和畅通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最后是做好关心帮助党员的工作,注重把解决党员的实际困难与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结合起来。(韩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