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1月20日讯(记者王海燕)记者今天从省价格监测中心了解到,新的《海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行3个多月来,该中心对海口部分物业管理收费情况进行的调查结果表明,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仍较为普遍。
新《办法》中指出,未售出的空置房物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支付;已出售的空置房物管费收取标准由以前50%提高到70%。据监调人员调查了解,部分物业公司空置房物管费征收困难,主要原因是空置房业主认为物业管理所提供的服务未做相应调整,空置房收费标准也不应该增加;另一些“候鸟型”的业主一般一年或几年才来海南居住一次,而且居住的时间都不长,他们基本享受不到物业公司直接的服务,认为按50%交纳空置房物管费已经足够。
据调查,目前海口部分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仍很低,就连一些基本服务都不到位。如小区内汽车、摩托车乱停乱放;许多小区出入登记管理形同虚设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