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自家发生火灾,消防员通过邻居家救火,致使邻居家财产受损,周英为此被邻居李军诉至法院。记者昨日从沙坪坝区法院获悉,该院已判决周英赔偿李军财产损失。
周英与邻居李军都是沙区松江村人。2004年1月20日晚,周在家中用烤火炉取暖,外出时没有关闭烤火炉,烤火炉引燃了室内的物品,发生火灾。 消防队员在救火过程中,导致邻居李军家的家具等受损。李在法庭上要求周赔偿自己因火灾造成的财物损失及其他损失共计1.3万元。
周英承认是自己的过失导致火灾,但是她认为李军提出的财物损失不能确定是火灾所致,因此拒绝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周英因不当使用烤火炉引起火灾,消防队员灭火时对李军造成损失,周英作为险情的引发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最后,法院依据李军填写的直接财产损失申报表、现场勘验笔录及损失评估报告,判决周英赔偿李军3410元。(当事人系化名)
(记者王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