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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审批,是工程建设中的必经程序;预防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这两件看似不相干的事情,却让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检察院连在了一起。 “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既然是工程,就要从制度抓起。我们在工作实践中摸索制定了预防工作立项审批、终结制度。”该院检察长张宏山向记者介绍说。根据制度规定,在开展每项预防工作之前,首先由预防主办检察官写出立项报告,经检察长审查批准后才能实施。该项预防工作完成后,预防主办检察官写出预防工作终结报告,组织预防工作联系点召开会议,对工作进行验收总结。在该联系点预防工作终结后,还要由预防主办检察官与联系点进行不定期的联系、指导。 在该院预防科,记者看到一摞摞摆放整齐的预防立项审批表。长春客车厂是大型国有企业,一张审批表上介绍了该厂的基本情况,员工介绍、问题表现、预防方式等各种情况表上记载得十分详细。驻区的133厂、513厂等大型企业也都有一张张预防立项审批表。据该院检察长张宏山介绍,预防立项审批克服了预防工作的随意性和不规范,立项审批表将检企两家联系在一起,从预防责任到预防目标、从预防方式到预防方法都记录得清清楚楚。 | |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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