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都市报报道从11月15日开始,广州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对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予登记、不准上道路行驶的通告》,广州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公开征求意见,并报请广东省政府批准同意,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对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不予登记、不准上道路行驶,小区、校园内也不例外。 违反《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电动自行车上路之争由来已久。今年6月,广州公安局按照广州市政府要求召开了3场“电动自行车管理座谈会”。广州警方同时委托广州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开展了专项民意调查。
据报道,广州保守估计有30万辆电动自行车,而且还有增多的趋势。广东省自行车行业协会称,广州的电动自行车有18万到20万辆
连月来的广州城市话题几为“禁”字所涵盖。广州禁摩托车,经过近三年时间的循序推进,将于2007年1月1日全面实施。作为浩大治理工程的配套,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成为政府防止问题转移从而抵消禁摩效果的先见之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