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举行的“卫生健康进社区”大型义诊咨询活动上,一条好消息令人振奋:为缓解群众“就医难,看病贵”问题,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即将开始执行“单病种限价收费制度”。此举无疑成为我市医疗费下降的“破冰之举”。
记者近日不断与烟台市卫生局及各大医院联系,了解到市直10家医院均为“单病种限价收费制度”做好了充分准备,并第一时间了解到限价的病种及价格。
据介绍,此次推行单病种限价收费,市卫生局要求综合医院原则上达到20个病种,专科医院原则上达到5个病种。
单病种限价收费是福音
今年3月,省卫生厅下发通知,要求在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中推行“单病种限价收费”,并对限价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二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限价病种不少于20种,专科医院限价病种不少于5种。二是确定为单病种限价的病种必须为常见病、多发病。三是实施单病种限价的医疗科室须技术过硬,服务好,治疗该疾病技术可靠。
那么,什么是单病种限价收费呢?
据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所谓单病种是指病情单纯,无其它并发症的疾病。而所谓单病种限价则是指一个病人从入院到出院整个治疗过程全部费用总和有一个限度,它开创了按病种付费的概念,与传统的按项目收费相比,是一个带有根本性的改革。
为什么要将此作为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有力措施而大力推行呢?
据了解,此项收费制度是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率先于2003年实行的,实行两年多来,已经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效果之一,降低了医疗成本,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实行单病种限价收费后,限制了贵重药品的使用,有效控制了滥用药乱检查现象,大大降低了患者就医费用。据统计,该院128个病种限价后的费用比限价前平均降低了33%,其中大病降幅更大。
记者从市直10家医院了解到,被列入单病种限价收费的病种,费用均较此前有不同幅度的降低,平均降幅在25%左右,个别病种的降幅达到40%多,有的甚至更高。
效果之二,实行单病种限价后收费价格公开、透明,开大方、滥检查没了空间。因为医生们都知道,如果因为滥检查、开大药方超出了限价,超出部分要由医生和科室自己承担。这也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科室和医护人员将主要精力放在如何恰当地为患者检查、用药和如何提高医疗质量上。
收费降低,医疗质量不打折
也许有人会问,医疗费用降低了,会不会导致医疗质量下降?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强调,收费虽然降低,但医疗质量绝对不打折。部分医院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都表达了这样的观点。
今年,市卫生局把推行单病种限价工作列为几项重点工作来抓,会同各医院对限价工作进行了深入测算,包括单例最高费用、最低费用、平均费用等,同时按病种抽出其中有代表性的病例进行审核,分析哪些项目合理,哪些项目不合理,哪些项目可以降低。市卫生局首先确定了60种限价病种,由各医院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自己的限价病种。
然而,仅有价格的实惠还不是真正的实惠,只有在价格降低的基础上取得确切的疗效才是真实惠。为了确保医疗质量不下降,各医院又整合原有诊疗方案,制订该病种最基本的规范化治疗方案(临床路径),甚至精确到住院天数、所用药品、检查项目、手术麻醉方式等。最高限价金额就是在这个基础上,按现行政策规定的价格标准计算出的相应费用的累加结果。
各医院还有隐忧
然而,治病并不像购买任何一件普通商品那样简单,很多情况下疾病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有所变化,这就决定了治病的过程是一个复杂带有不确定性的过程。记者也因此发现部分医院负责人对实行单病种限价存有种种顾虑。
一医院负责人表示,治病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不具备专业知识的病人对病情诊断产生误解在所难免。因此,在收费上出现纠纷无法避免。比如,某人的病情入院时被诊断为属于限价范围,可上了手术台并经过仔细检查后,发现又有其它并发症,不符合单病种限价标准,这时医患双方便会在收费方面产生分歧。
为此,大部分医院都制订了“单病种限价诊疗同意书”(或称协议),告知患者或其委托人相关规定,以及在诊疗过程中发生变异的相关事宜。
虽然单病种限价收费制度在我市刚刚起步,但在卫生系统都最大限度地达到了为百姓提供实惠的共识。目前,单病种限价收费工作正在全市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紧张有序地进行,部分未实施该制度的医院也正加紧配套相关措施,近期就会向社会公布实施细则。
本报记者采访了部分市直医院,独家公布实施单病种限价病种的收费标准。读者可参考此标准,就详细情况及实施细则与相关医院沟通、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