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联合报》昨日发表社论说,马英九的特别费和陈水扁的“国务费”案虽都涉及核销发票不实,但犯罪主体和犯案动机完全不同;前者可能是秘书人员贪图便利或其他居心,后者却是领导人诈取公帑,纳入私囊。民进党企图将两案混为一谈,但一般社会大众不难判别其间差异;即使不少民众对马英九的“一(‘市长’)室之不治”感到失望,亦知两案孰轻孰重,不致混淆。
社论说,民进党打马的手段愈凌厉,愈衬托出党内对扁的姑息和曲意回护。两件假发票案若真是如民进党所描述的相同等级弊案的话,它自己对待两案所采取的截然不同标准,岂不正好暴露它道德上的虚无和堕落?
社论指出,我们看最近民进党人批马的言行,和他们挺扁的表现多么不对称。例如,随扈购买早点的支出,被民进党“立委”指控是马英九将生活费浮报公帑,这是刻意的扭曲。但先前陈水扁官邸将爱犬“勇哥”饲料费申报“国务机要费”,民进党内可有人表示不同意见?随扈的餐点和“勇哥”的饲料,就算可以放在同一个天平上称重,民进党“立委”又何尝公平看待这两件事?难道人不如狗?
再看,谢长廷批评马英九说,用假发票不仅严重破坏审计制度,更是伪造文书,已经犯罪。此一评论,的确是一针见血。但先前“国务费”扰攘数月,民进党内陷于“保党”或“保扁”的痛苦拉锯,为何谢长廷却闪烁其词,始终不敢公开说出如此公允的论断?
社论指出,对待轻的事下重手,对待重的犯行却顾左右而言他,这就是民进党的矛盾和投机。马英九在特别费危机中的表现,已受到蓝营内部和支持者的强烈质疑;但要把他的处理失当说成贪污,恐怕尚需更多的证据。民进党打造的道德量尺,若只是用来量称对手,而无意用于自身,这不仅难以说服民众,也将使政治走向虚无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