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生厅明文规定:三级医院每张门诊处方不得超过150元,二级以下医院不得超过100元
本报记者 黄月波实习生刘倩接到市民曾女士对一张“超标处方”的投诉,记者昨天到本市一家三级综合医院门诊进行暗访。 一个小时不到,就发现有一位医生连续为几名感冒、腹泻的幼儿开出了超过150元的单张处方。
而据了解,自治区卫生厅近日才下发了一个《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门诊处方规范管理的通知》,规定三级医院每张门诊处方的费用不得超过150元,二级以下(含二级)医院每张处方费用不得超过100元,特殊情况确需超过控制费用的,须告知患者或家属同意,其目的就是为了告诫医生,在开大处方时一定三思而行。
看个感冒咋就这么贵?
11月17日,市民曾女士反映,她带患了感冒的孩子去本市一家三级医院看病,医生开出一张大处方。
她说,“小孩有点感冒咳嗽,坐诊医生下笔就开了一张170元的处方。孩子的爷爷奶奶都曾是医生,看了处方后直摇头,说处方上的7种药中有5种药是重复了。”
昨天上午,记者到曾女士投诉的这家医院门诊进行了暗访。
10时50分许,一位抱着孩子的年轻妇女在交费窗交了166.8元,记者向她索要了处方和病历。病历上写着“上感、流涕,咽红肿……”处方上开列了6项注射液、2项口服药以及门诊费、注射费共计166.8元。
一岁三个月的,孩子的妈妈告诉记者,她是从兴安来的,孩子才一岁三个月。“这里药好贵哦,也不知道到底要不要这么多药啊?我也看不懂。”记者问她,医生有没有说过这张处方可能会超过150元并征求她的意见?她一脸茫然地摇头。
11时20分,卢嗣凤拿着处方去划价,一看要166元,她转头就去找医生把两天的注射药改成一天,最后交费107.5元。她说,“孩子拉肚子,我昨天带他在银海医院看病只花了十几元钱,今天带孩子过来,以为大医院好些,没想到这么贵。我和孩子他爸现在都下岗,俩人打零工一个月收入才700多元,你看孩子拉肚子也要花这么多钱,我们哪还病得起哟。”
11时30分,于显峰先生按处方交费150元。“孩子拉肚子到医院来看过三次,每次都在100元左右。我也觉得今天这处方特别贵,但看不懂处方上的药到底作什么用,也没法说啊。”从10时50分至11时50分,记者在这家医院收费处看到,该院儿科门诊开出的处方大多金额都在100至130元之间,病因多是感冒、咳嗽、腹泻。
处方“涉嫌”过量、重复开药
记者就这几张处方的内容向另一家大医院的儿科主任医生请教,他认为明显存在过量开药和重复用药的问题。
他说,给感冒患儿开处方,要综合考虑感冒病状轻重、患病时间长短、患儿体质以及是否到其它医院就诊过等因素。但如果仅是鼻塞、流涕等轻微症状的,单张处方一般只需十几元钱就够,严重点的,也可控制在100元以内。
这位主任医生认为,从记者提供的这几张处方看,有两种功效一样的注射液被重复使用,本来只用其中一种就可以了;处方上的口服药数量也太多。“对于1岁多的孩子来说,一次门诊开出3至5片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分散片就足够了,但处方上开出了12片,明显是多了。药还没用完,患者病就好了,剩下的药就浪费了。”
对于这种重复用药或过量给药的处方,患者是难以知情的。一位患儿家长因此说,患者大多没有医学知识,没法跟医生据理力争,患者在这种信息不对等的情况下,只能是老老实实按处方买单。
上级规定必须执行
看病时遭遇这样的大处方,普通老百姓难以承受。正因此,自治区卫生厅专门下发通知规定了医院门诊单处方的限价,同时规定,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应建立“临床药学质量考核评价小组”,每月对门诊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处方用药及配伍的合理性、用药时间、用药适应症及处方费用等进行考核和点评。
南溪山医院一位负责人认为,卫生厅这个通知的规定明显起到了限制门诊价格、减轻患者负担、加强行风建设等方面的良好作用。他说,“现在新药层出不穷,但很多都是老药换了新包装,其剂型、剂量和药效都没有改变,而价格却高了许多。在这种情况下,一张大处方不仅给患者带来很大负担,还会给医院带来信誉损失。”他认为,此前,大处方的背后确实存在医生对药品的回扣和提成,但根据卫生厅这个通知要求,很多医院已经成立专门机构,每月对门诊处方进行监控和考核,这对开大处方的医生能起到一定告诫和防范的作用。
这位负责人很坦率地表示,“杜绝大处方,药就开得少,医院的经济收入自然会受到影响。但是,上级部门的规定是一定要执行的,局部利益要服从大局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