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流氓软件”侵权案首次进行判决。原告董海平针对“雅虎助手”软件而向北京阿里巴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国风因特软件(北京)有限公司提起的诉讼,因证据不足被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驳回而败诉。
自9月以来,以董海平为发起人的网友组织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一系列针对“流氓软件”的维权活动,诉讼对象包括中搜、阿里巴巴、易趣等。
因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诉称的电脑及系统客观存在的损害后果与使用“雅虎助手”软件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朝阳区人民法院最终驳回了董海平的诉讼请求。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