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日前联合印发通知———
本报讯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作出重大调整。这是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日前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中明确的。
自2007年1月1日起,新批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一倍,地方分成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明年起一律全额缴入省级国库。
中央分成的部分,按照基本农田面积和国家确定的土地开发整理重点任务分配给地方,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耕地开发。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提高后,仍实行中央与地方三七分成体制。同时,地方分成的部分,一律全额缴入省级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