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中宣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公安部、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在人民大会堂召开第十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先进分子和第二届全国见义勇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会上,中宣部、中央综治委、公安部、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决定:授予张彦军等10人(含团体)“全国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颁发奖章、证书,奖励人民币5万元;授予高永成等38人(含团体)获“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追授秦占丰等9人“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颁发奖章、证书,奖励人民币3万元。 其中广东省有5人获此殊荣,分别是:冯宏国(阳江市自来水公司工人)、张文(湛江市赤坎区外来务工人员)、汪伟孝(湛江市赤坎区外来务工人员)、王刚(湛江市赤坎区外来务工人员)、邹四(湛江市赤坎区外来务工人员)。
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获授“全国见义勇为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广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副秘书长廖伟明、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办公室主任赵从兴等61人被授予“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耀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