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使用面积低于3平方米,成套住宅人均使用面积低于6平方米的房屋将不得出租。从昨天起到12月5日,市政府法制办就“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征求社会意见,出租不符合条件的居住房屋的将最高可获3万元的罚款。
出租房人均面积划定底线
办法明确规定了可出租居住房屋的条件。首先出租房要无安全隐患;符合治安和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具备上下水、供电和环境卫生等必要的生活条件;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其中,成套住宅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6平方米。
对于出租房人均面积划定底线的规定,业内人士认为,一般人租房很少达不到这一标准,此条款可能更多针对外来务工群体以及企业员工的租房情况。目前,本市有为数不少的成套的出租房用作单位集体宿舍或者学生校外宿舍。往往使用面积不足60平方米的一套两居室内住上十余位房客。对租房面积等条件的限制,目的在于通过一些硬性的标准规定,来改善外来人员的居住环境。
办法规定,出租的居住房屋不符合条件的,有关部门将责令出租人改正,并可对其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承租人不得变身“二房东”
之前有媒体报道,随着研究生考试的临近和年前各类大招聘会的相继举办,大量求学和求职学生涌入京城,形成一支庞大的租房大军。高校周边的社区成为他们的首选目标,一些人们大量承租高校附近居民住宅,再按照床位转租给这些考研族和北漂族,当起“二房东”,低价租进,高价租出。
对此,办法对于承租人需要承担的责任予以了明确。其中,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转让、转借承租房屋。也就是承租人不得扮演“二房东”的角色,将租房变成租床位来赚取差价了。
另外,承租人不得利用承租的房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不得利用承租房屋从事违法活动,使用承租房屋时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住宅不得用于生产经营
办法规定,承租人是非本市户籍人员的,由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在入住3日内到房屋所在地基层管理组织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承租人应当按规定办理暂住证。
境外人员在城镇租住房屋的,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应当在24小时内按照境外人员管理规定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住宿登记;在农村租住房屋的,应当在72小时内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住宿登记。
另外,出租人与承租人均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住宅不得用于生产经营。不得改变住宅外立面,在外墙上开门、窗。房屋租赁当事人改变住宅外立面,在外墙上开门、窗的,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
办法规定,出租人应当自与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组织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出租人未登记出租房屋等情况的,可获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业内人士认为,虽然本市有明确规定,个人出租房屋并取得收入,应依法申报缴纳税费。但因为登记备案率低,导致缴税的人寥寥无几,使目前房屋租赁税收征管存在很大豁口。
另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对于消费者维权、整顿整个经纪行业都有好处。由于目前房屋租赁备案制度还处于非强制性阶段,为了避税,很少有人去备案,虽然表面上节省了双方时间和成交成本,但是一旦发生纠纷,其合法权利必将受到损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