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如何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公正执法?近日,河南省郑州市检察院出台新的检务督察工作细则,推行业务、队伍、事务的全面督察模式,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三年来,郑州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所有案件,无一例超期、错案、赃款赃物滞留等违法违纪现象。
近年来,该院先后在二七区检察院、金水区检察院、登封市检察院等基层院进行检务督察工作试点,制定《郑州市检察机关检务督察工作办法》,初步形成了检务督察一体化的工作机制。2003年,该院率先在全国地市级检察院成立案件管理中心。对所有案件从“进口”到“出口”实行流程管理;率先在全省检察系统建立“处理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
郑州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检务督察工作力度,对错案赔偿案件、超期羁押案件、无罪判决案件、申诉案件等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项治理。
(王青 周庆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