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版权局副局长王野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北京市的卡拉OK版权收费实施细则正在草拟过程中,初稿已完成。按照计划,在执行收费的具体过程中,将以国家版权局公告的12元/包房/天(含音乐和音乐电视两类作品的使用费)为收费上限,同时设定中线和下限共3档收费标准。
王野霏表示,3档收费标准的具体数额已确定,但目前不能公布,“我们希望收费能慎重进行,在和各方就这个实施细则达成一致以后才能公布实施。希望在明年年初正式出台。”
针对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的声明,王野霏表示,与广州不同的是,北京没有市一级的文化娱乐业协会,只有西城和顺义区有相关的文化产业协会,“我们在实施收费之前还要和各方都进行沟通,也包括上海和广东,希望在实际操作中能保持一定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