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消息天津市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单位就业和领办、创办私营企业。今后,凡是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本科毕业生,毕业2年内,可凭报到证、毕业证、就业协议书、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手续。
20日,记者从天津市政府有关部门获悉,为更好地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天津市近日制定出台《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若干问题的补充意见》,指出天津市要进一步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单位就业和领办、创办私营企业。 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本科毕业生,毕业2年内凭报到证、毕业证、就业协议书、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手续。
单位具备登记集体户口条件的,可在单位登记集体户口;单位不具备登记集体户口条件的,可在亲友处登记集体户口或由公安机关统一管理;有关机构应优先提供人事代理服务、办理劳动和社会保障业务。对领办、创办私营企业,或在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高校毕业生,今后考录或招聘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为工龄。对领办、创办私营企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贷款支持,由财政给予50%的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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