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其未及时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职责;法院尚未明确是否立案
本报讯(记者王卡拉)昨日,记者从福寿螺事件的广州管圆线虫病患者维权小组了解到,11月16日和17日,4名福寿螺患者先后将北京市卫生局诉至宣武区法院,称北京市卫生局在此次事件中不及时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行为违法,并提出了国家赔偿请求。
患者称染病源于卫生局“懈怠”
4名患者认为,今年6月24日,福寿螺事件中的首例病例已在友谊医院确诊。友谊医院随即通过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向北京市卫生局进行了相关疫情的报告。但直至8月9日,蜀国演义酒楼的凉拌螺肉才停止销售;8月17日,北京市卫生局向媒体和社会通报及公开了此次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而包括此次起诉的患者在内的众多消费者正是在此期间染病,并由于北京市卫生局的信息不公开而导致病情迟迟不能确诊。
患者的律师指出,北京市卫生局作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所辖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负有法定的职责与义务。但在福寿螺事件中,北京市卫生局在已经接获疫情信息报告后长达1个多月的时间里,未及时组织力量进行立案调查、采取必要控制措施以及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正由于北京市卫生局不及时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不作为行为,侵犯了患者的合法权益,并导致患者损害事实的发生及扩大。
患者将起诉蜀国演义酒楼
截至记者发稿时,宣武区法院尚未明确表示是否受理4名患者提出的行政诉讼。
患者律师称,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法院接到起诉状后应当在7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
另据患者维权小组成员介绍,更多患者针对蜀国演义酒楼的民事诉讼将随即展开,起诉该酒楼的事宜最晚于下周开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