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锋哲实习生樊慧文)昨日中午,律师周先生与朋友一起到西大街上的“小尾羊”餐饮连锁店就餐,3人消费了不到200元。结账时服务员告诉他:如果不要发票可以免掉零头。周先生让服务员请来了店方的值班经理——编号为005的万先生。
万经理告诉周先生,这是店里的一项不成文的惯例,如果不要发票可给予一定的优惠。周先生一行当即指出这种行为是偷逃税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万经理赶紧解释这是因为几位服务员新来,不懂得具体业务而导致的误会。服务员不应当主动向消费者提示和暗示店方有这方面的优惠或折让,今后要加强培训。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征管处高庆军向记者表示,这种行为属于典型的恶意避税。经营方无论消费者要或不要都要主动提供发票,否则就是逃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