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出台《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要求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个人于明年1月1日至3月31日之间进行个税自行申报。昨日,北京市地税局主管个税的副局长郝硕博透露,北京市个税申报实施办法已经制定完毕,目前正在内部学习阶段,办法将于下周一至周三之间向社会公布。
20余万人年收入超12万
“四年前的人数是20多万”,郝硕博表示,按照四年前北京市个税明细申报试点时掌握的数字,全北京年收入超过12万的人数约为20万至30万之间。“目前的人数会小有变动,估计仍在20多万。”
四年前个税明细申报试点时,税务机关曾对全市年收入超12万的个人进行登记。郝硕博称,明年个税申报开始以后,对曾经登记资料而又未主动申报的个人,税务部门会致电提醒其申报。
双重申报杜绝偷漏税
此外,为对偷漏税情况进行监督,北京市还将实行个人、单位双重申报。除个人主动申报外,单位也将申报年收入超过12万的员工。“无论从何单位取得收入,只要收入有出口,就会有记录。”
郝硕博表示,目前监督难度最大的是纯民间的资金流转,“这种收入没有出口,较难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