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
(记者黄旭阳)昨日上午10时30分至11时30分,成都市综合保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坐镇本报热线962111,解答市民、农民工有关综合保险补充规定政策。
医疗个人账户记息不?第一个打进本报热线的农民工张先生问。 工作人员说,综合保险补充规定增加了医疗个人账户和女职工生育补贴。根据今年综合保险缴费基数三档计算,每月划入医疗个人账户的金额分别为:17.28元、23.04元、28.80元,而医疗个人账户金额不计息。同时,在增加医疗个人账户后,原来参加的综合保险不纳入个人医疗账户;其个人养老账户仍为缴费基数的8%,同时计算利息。
医疗个人账户实施前已领取《综保卡》的,应将《综保卡》交回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数据重写后方能正常划卡使用个人账户。
异地住院也可以报销
“我参加综合保险后,在成都以外的医院住院可以报销吗?”有农民工问。工作人员表示,参保人员住院不能使用医疗个人账户,只能在本市和区(市)县的社保定点医疗机构或社保定点药店划卡购药。当农民工在外地住院后,可凭相关票据到我市综保机构进行报销。
有关专家称,参保人员在本市内转移社保关系或调离本市办理退保手续时,其医疗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如果农民工把社保转入综保后,可领取养老金和医疗个人账户,而社保养老金不能提前支取。
工伤补偿包括医疗补助金 标准为:死亡时上一年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
丧葬补助金 标准为:死亡时上一年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因工死亡补助金 标准为:死亡时上一年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个月。
因工死亡人员亲属抚恤金 标准为:死亡时上一年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40个月。
住院报销:[一次性住院医疗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起付标准+应由个人自付的费用)]×(75%+累计缴费年限数×0.5%)。
按上式计算报销的住院医疗费的最高金额,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不超过入院前6个月本人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8倍,最高可报销1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