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侯林利)今(22)日上午10时至12时,就新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等问题,成都市劳动保障局养老保险处专家将在线进行答疑。届时,广大市民可通过“劳动保障信息网”(www.cdldbz.gov.cn)就相关问题进行提问。 除在线咨询外,市民也可通过网站中的“咨询信箱”用电子邮件的方式事先提出问题、评论等,以便专家提前做好准备,及时作出解答。
按照新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此次采取的是“新人新制度、老人老办法、中人逐步过渡”方式。其中,“中人”是指1996年1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新办法》实施后退休的参保人员。由于他们以前个人账户的积累很少,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的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调节金=70元×计算比例,计算比例从2006年起至2010年每年分别为90%、70%、50%、30%、10%,2011年起不再计发调节金)。
权威解答
个人账户减少了,职工将来的养老金会不会减少?针对市民比较关注的问题,成都市劳动局有关人士对相关问题作出解释。
问题一: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为什么统一为省平均工资?
劳动局: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统一使用上一年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例为20%。2008年起,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这样目的是做实个人账户和向省级统筹过渡。
问题二:个人账户少了,养老金就减少了?
劳动局:新办法实行多缴、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就越高。如果参保人员缴费满15年后,每多缴一年,其月基础养老金就增加一个百分点,上不封顶。所以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
问题三:养老金新办法高于老办法,怎样计算养老金?
劳动局:在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中当年退休的,按本办法计发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高于按原计发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部分,在原计发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基础上,分别按10%、30%、50%、70%、90%的比例加发,一次核定后不再重新计算。即:假如新办法算出为1200元,老办法算出为1000元,假如你是在2008年退休,那么你的养老金应为:1000元+(1200元-1000元)×50%=1100元。原办法高于新办法的,仍按原办法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