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汛)在国家版权局的KTV版权费12元/包房/天的收费标准公布后,作为试点城市的广州KTV经营者们首先发难。日前,以广州KTV经营者为会员的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公开发表声明:该协会会员拒绝向经国家版权局批准成立的中国音像集体协会支付KTV版权使用费。 记者昨日采访北京多家KTV后发现,由于北京市收费标准尚未确定,目前北京KTV反应平静,没有出现涨价现象。
广州KTV质疑版权局
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在声明中表示,广州KTV经营业者无意抵制版权费的收取。但该协会认为,国家版权局公布的版权使用费收费标准存在几点不合理之处,比如版权使用费应当是权利人与卡拉OK业主自由协商、自由合意的结果,但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从未听取KTV业主的意见,单方制定收费标准,强制要求有关各方执行其标准,超越了其职能范围。
在声明中,该协会还明确表示,在法律法规问题未妥善解决之前,如果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或中国音像协会强行在广州地区开展收费活动,协会将保留通过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护其会员合法权益的权利。记者昨日试图连线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会长黄世球,但在声明发布之后,他显然已经成为最忙碌的人,直到记者截稿时,他的电话一直处于忙音状态。
北京KTV按兵不动
目前我们并没有涨价。昨日记者致电钱柜、乐圣、麦乐迪等北京多家知名KTV,工作人员均表示目前价格并无变动,要等正式收费标准出台以后再决定调整价格。据了解,尽管北京已经被列为收取版权费试点城市,但由于目前北京市的收费标准尚未确定,众多卡拉OK经营者仍处于观望状态。
一间中等规模的KTV大约有80个包间,按照12元/包房/天的标准,每年的版权使用费就将超过35万元。有KTV经营者表示,目前卡拉OK行业竞争激烈,征收版权使用费之后,一些本来就靠低价吸引消费者的量贩式KTV将承受很大压力,建议应该针对不同情况用不同的收费标准。
此前北京市版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市的版权费收取将平衡多方的权益,根据北京的实际情况来定价。但具体收费额度,最快也需要到明年年初方可确定。记者昨日从知情人士处获悉,目前KTV版权费统计及收取系统正在制作之中,该系统将安装在KTV收银台内的收费系统上,监控KTV的包房数量及使用时间,以配合KTV版权费的收取。但该系统何时才能推向北京市场,目前仍是个未知数。
专家
收费额度可以协商
12元/包房/天的收费标准并不是国家版权局提出的,而是国家版权局在征求意见之后代表权利所有者向社会作出的公示。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主任刘春田表示,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KTV经营者向音乐作品者交纳版权费是天经地义的事,国家版权局给出的12元/包房/天的收费标准也只是一个参考标准,根据各地情况不同可以进一步协商。
刘春田建议,KTV经营者和主管收费部门应当本着客观、现实的态度,就收取版权费的正规程序、具体的收费标准等问题进行协商,找到双方都可以接受的标准,也利于收费标准的进一步推广。
消费者
小幅涨价可以接受
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消费者,大部分被访者表示,出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考虑,如果涨价的额度不高可以接受。就算一个包房每天涨12元,平摊下来也没有多少。消费者李女士表示,愿意去KTV唱歌的大多都具有一定的消费能力,不会因为小幅涨价减少去KTV的次数。但是绝不应该完全由消费者来承担所有费用。李女士表示,若是KTV经营者以此为借口大幅涨价,可能将失去大批客流。RJ200
新闻时评
杨汛
收费之争折射版权保护进步
在国家版权局的卡拉OK版权费收费标准正式公布后,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立即表示质疑,甚至不惜作出“如强行收费,不排除使用法律手段解决”的强硬表态。早在8月上海文化娱乐业协会就表示,沪上多家KTV暂时将不会向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交费。但值得注意的是,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此次质疑的焦点却与以前有所不同:从“交不交”变成了“怎么交”和“交多少”。
收费标准之争折射出版权保护的进步。尽管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与国家版权局关于交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具体交费额度和措施等等问题还存在着诸多争议,但至少明确了底限:根据版权法,使用他人的音乐作品应当收费。
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取得长足进步。曾经随处可见的盗版光盘、盗版磁带已经逐步退出包括网络购物在内的大部分正规购物渠道。而此次版权费“交多少”之争,或许也可以成为我国卡拉OK行业走向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契机:KTV经营者们,可以明确自己究竟应该如何交费、交多少钱;主管部门也可以就此明确交费法规、交费额度。规矩划下了,知识产权保护之路才会走得更加顺畅。RJ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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