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捡回弃婴8年后才申请上户口,却因爱人患癫痫病不符合收养条件。无奈,陈京林为就读辖区小学的女儿缴了3000元赞助费。昨日,陈京林向本报求助,希望有好心人指点迷津,尽快帮他解决女儿的户口问题。
现年45岁的陈京林是南充市吉安区人,1997年,与沙坪坝区原合成化工厂朱春秀结婚。 婚后,老陈一直在汉渝路口当棒棒,目前居住在该区渝碚路街道新体村社区塑料新村2—4号。
1998年9月8日,老陈夫妇在汉渝路农场湾往石门大桥方向的石梯坎处,发现一个被黑色女式衬衫包裹、约5个月大的弃婴,经时任新体村居民委员的林登淑劝说,老陈将孩子抱回家,并取名娜娜(化名)。因忙于生计,直到2005年7月,娜娜已到入学年龄,老陈才准备为孩子上户口。“这才晓得因妻子有病不具备收养条件。”
2006年9月,娜娜入读汉渝路小学,因是“黑户”,老陈东拼西凑缴了3000元赞助费。“我们一起生活了8年多,我不愿、也不能放弃她。”老陈称,为孩子花钱,再苦再累,他也无怨无悔。可娃儿没有户口,心里踏实不下来。
“老陈爱人不仅有癫痫病,还有精神分裂症。”沙坪坝区民政局有关工作人员称,虽很同情老陈,但收养法的规定让他们爱莫能助。
“娜娜很乖巧,是个懂事的孩子。”在沙坪坝区天然气公司看门的徐师傅说,娜娜放学后,总到该公司收费大厅的坐椅上边做作业,边等爸爸收工。在该公司对面做餐饮的王姓老板称,陈家父女感情很好,不知情的,绝不相信孩子是捡的。“老陈宁肯自己不吃不穿,也从不亏孩子。娜娜有啥子好吃的,也总是不忘给爸爸留着。”
老陈称,两年前娜娜就学着洗衣做饭了。妻子去年因病住院,课余时间,娜娜总是坚持陪他去看妈妈。“这样的好孩子哪个忍心让她走?”老陈说,娜娜至今不知自己的真实身世,他希望继续像亲身父亲一样关爱、呵护她。
(记者董亿)
来源: 华龙网 2006-11-22 0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