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11月21日电堂堂艺术学校,竟在“实习”的幌子下,将未成年女生送进娱乐场所当陪酒女。最近发生在“天堂”杭州的这一怪事,让人闻之瞠目。
如此“实习”
今年4月,桂林市舞蹈中等职业学校的两名老师来到桂林市大河乡中学等学校招生。 出于对艺术的向往和对前途的憧憬,不少被挑中的学生高高兴兴地跟着老师去了学校。上学才半年,学校就提出要送孩子去杭州实习。学校信誓旦旦地向家长保证,学生们实习的都是正规演出场所,每个月有750元的工资,两个月后还会增加到1200元。许多家长和孩子为此感到很高兴。10月9日和10日,22名女生被学校分批送上了火车。“我们到杭州后,一个叫苏玉的师姐带我们。学生证或身份证都被拿走了,师姐还告诉我们,上班要打扮成熟点,如果有人问起,就说十八九岁,不能说真实年龄。”15岁的小嫣说,几天后,她和同学被送到一个名叫“流金台”的演艺吧上班。苏玉告诉她们,如果不去的话一次要扣50元钱。小梅被安排在一个叫“绝色塘”的场所演出,“第一天上班,我就见师姐双双和丽丽被叫去陪客人喝酒。丽丽姐坐在客人中间,被他们摸来摸去的。一个客人摸了丽丽姐的胸部后,送了5个花篮,还说要送部手机给她。后来,酒吧的主持人叫我也去陪客人喝酒,我推脱不掉,只好过去了。”
如此“做好事”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桂林市舞蹈中等职业学校是一所经桂林市教育局审批,于1997年成立的民办中等艺术类职业学校。校长助理周珍告诉记者,这所学校80%的学生都来自桂林周边的贫困山村,“她们的家境都很贫困,许多学生都是欠交学费的。我们只有采取实习演出的方式,让学生们赚钱来补交学费。”学校董事长郭桂生则称,自己组织实习“是为了帮助这些贫困的孩子,是在做好事。”他还说,学校招收的不少学生都是他的同乡甚至亲戚,“我怎么会去害她们呢”?桂林市舞蹈中等职业学校学制三年至六年,但多数学生仅上一学期课后,就全部被安排到杭州、广东及当地的演出场所“实习”了。
如此“办学”
据记者调查,桂林市舞蹈中等职业学校与杭州大漠风铃艺术有限公司签有“实习”合同,这到底是一家什么样的公司?当记者调查时,却发现登记的地址是一家银行的办公地点,根本没有该公司。郭桂生承认,自己没有去过这家公司,全部过程都是通过学校的毕业生韦乾娜联系的。而一手操办并促成双方签约的韦乾娜也承认,她自己也没去过这家公司。作为领队,韦乾娜负责这些学生平时的起居和排练,同时,她还负责这些学生的实习场所和实习内容。韦乾娜说,自己以前也是这些演艺场所的舞蹈演员,每个月的收入1200元,但她目前在广西老家买了一套30多万元的房子,在杭州也购买了住房。记者了解到,在杭州的娱乐场所“实习”,每人每晚薪酬100元,公司领队得50元,学校提成25元,学生得剩下的25元。对此,学校的解释是:“我们是民营学校,国家不给一分钱的,我们只有从学生的实习演出收入中赚钱维持学校的运转。”(文中所有涉及未成年人的名字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