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今年将出台用工登记管理办法
用人单位自拟合同须审核
本报南昌讯 记者吴刚报道:用人单位自行拟订劳动合同必须经过审核,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情况将纳入用工登记管理。记者21日获悉,《南昌市劳动用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今年将出台,劳动用工将更为规范。
签合同纳入用工登记
据悉,今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续订、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等情况都将作为劳动用工登记的主要内容。税务部门将根据《用工登记证》所记载的签订劳动合同人数和计税工资标准等内容进行税前列支。未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职工发生工资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自拟合同须审核
目前南昌市有两种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一种是对不同行业都适用的合同,另一种是专门针对建筑行业农民工的合同。今后南昌将对有代表性的行业用工制定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供用人单位参考和使用。用人单位自拟劳动合同文本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部门申请审核,劳动部门将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修改意见。
从今年起至2008年,南昌每年都将开展一次劳动合同实施情况大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来源: 大江网-信息日报 (责任编辑:张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