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严厉打击非法营运保障学生通勤安全
市府出台《关于加强客运包车安全管理取缔非法接送学生营运车辆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哈报网讯(本报记者)昨天,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客运包车安全管理取缔非法接送学生营运车辆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市政府成立加强客运包车安全管理、取缔非法接送学生营运车辆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合治理工作。根据《方案》,哈尔滨市公安、交通、教育、工商等部门将从现在开始,集中力量,有效打击经营非法接送学生营运车辆等行为,以规范哈尔滨市接送学生营运车辆的经营行为和客运包车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净化交通市场,保障学生通勤安全。
重点治理接送学生营运车辆
《方案》规定,此次整治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客运包车管理,规范客运包车市场秩序,重点取缔无证经营接送学生车辆的非法行为,大力整治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载客、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治理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客运包车车辆,重点是接送学生营运车辆。
———市交通部门要重新审定客运包车营运准入资格,依法对不具备条件的客运包车营运车辆进行停运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的,依法取消经营资格;依法取缔非法从事接送学生的营运车辆和未取得合法审批手续的客运包车车辆;严格落实客运包车车辆强制保险制度。
———市公安部门要落实辖区内学校、幼儿园责任单位和责任民警,按规定完善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加强客运包车车辆安全检测;
严格审定客运包车驾驶人资格,对从事客运包车的车辆和驾驶人进行登记造册;组织排查在道路上行驶的客运包车车辆,严厉查处违章驾驶、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
———市教育部门要加强乘坐客运包车学生和家长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得乘坐未取得合法审批手续的客运包车车辆。
———县(市)政府要组织开展本地区的加强客运包车安全管理,取缔非法经营接送学生营运车辆综合治理工作。
非法营运车主最高罚10万
《方案》规定,在整治工作中要实行联合执法。市交通、公安、教育和工商等有关部门要组成联合执法队伍,采取不定时、集中式联合出勤方式,重点查处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和超员超速等违法客运包车车辆,对发现的违法违章车辆依法予以处罚。要强化执法手段。采取群众举报、重点布控、明察暗访等方式,提高执法效能。要加大处罚力度。对非法营运车辆的车主,由交通部门依法处以3至10万元罚款;对超员、超载、超速车辆的驾驶人,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实施处罚。要坚持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部署和总结,确保综合治理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宣传非法营运车辆的社会危害及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所带来的严重后果,提高全社会的交通安全意识。在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普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生和儿童不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严惩非法营运车辆“保护伞”
《方案》要求,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客运包车管理,取缔非法接送学生营运车辆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综合治理工作取得预期的效果。要落实责任,严肃纪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履职尽责,抓好落实,实行检查整改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检查流于形式、工作不力、事故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认真彻底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充当非法营运车辆“保护伞”的要依法从重处理。要密切合作,形成合力。 (责任编辑: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