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文章:养老的制度关注
还在讨论我国人口过剩的时候,我们已跨入老龄化社会的门槛,来自民政部的数据显示,从2000年至2020年,我国60岁以上老人平均每年将增加596万,年均增长速度为3.28%,大大超过总人口0.66%的增长速度。 在家庭和社会结构的巨大变化和转型中,妥善解决城乡养老扶老问题,不仅考验着执政党和每一个家庭细胞,而且考验着政府的智慧和能力。
中华民族历来奉行尊老、养老的美德。1982年联合国大会批准《维也纳老龄问题国际行动计划》时,秘书长瓦尔德海姆就提出“以中国为代表的亚洲方式,是全世界解决老年问题的榜样。”同时,家庭养老也是国家一向积极鼓励和倡导的养老制度。
但是在今天,传统的家庭养老的方式遭到新的冲击。其一,目前,在我国城市中“421”和“422”式家庭结构占很大的比例,要求家庭中两个或一个年轻的劳动人口在家照顾双亲及祖父母辈老人几乎是不现实的。高龄老人除了日常生活和身体需要照顾外,他们在精神生活方面也需要得到不断的填充,需要得到感情交流。而在不断加大的生存竞争压力下,中青年群体已经难以在时间、精力上更多的顾及父母。
其二,由于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中青年群体和老年群体在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方面代沟明显。北京市所作的一项抽样调查显示,49%的子女承认与父母时有冲突。而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2004年对上海、浙江和福建三省市进行的家庭调查数据表明,60%以上的中老年人并不与他们的子女居住在一起。
在这种背景下,“空巢家庭”老人的数量不断上升。数据显示,我国“空巢家庭”老人目前约占老年人口总数的25%,上海、北京等大城市则在35%以上。未来10年,空巢家庭将成为老人家庭的主要形式。
此外,我国现有570万农村五保老人,需要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中解决好衣、食、住、医、葬等问题。
人口老龄化的巨大压力,家庭和社会结构的巨大变迁,要求我们重新审视和定位中国人的养老扶老问题。
今年9月21日,《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出台,明确“十一五”期间要加快建立以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辅的养老社会服务体系。
这是从中国现实国情出发的定位,而问题的关键是,不管是居家养老还是机构养老,都需要制度性保障,需要完善、有效的养老服务体系。在这方面,现在做得还远远不够,我们还面临着诸多的来自观念、体制等方方面面的阻力和障碍。
应对老龄化社会的挑战,解决中国人的养老问题,是政府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在现有国情的基础上,通过发挥政府和企业、社会、市场的作用,共同推动养老服务业体系的建设,正成为我们明智的选择。□
(责任编辑:王玲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