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采取挂牌拍卖有偿出让户外广告
法制网讯 (记者 周文馨)
甘肃省兰州市近日出台的《兰州市户外广告位有偿出让暂行规定》中规定,从12月1日起,该市户外广告位有偿出让将采取挂牌出让、拍卖、招标、协议出让等4种形式。
依据规定,利用城市空间资源张贴、悬挂、设置和发布的经营性户外广告,均属于户外广告位有偿出让的范围。户外广告位有偿出让主要采取4种形式:挂牌出让,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符合规划的户外广告发布挂牌公告,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两个以上广告公司在规定时间内以相同报价摘牌的,采取拍卖的方式出让,已设户外广告位协议出让满3年的,采取拍卖方式的出让;符合城市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但无详细设置方案的道路、地段、楼宇经营性户外广告位,统一采取招标的方式出让;通过拍卖但流拍的户外广告位和经批准保留的已设户外广告位,采取协议出让的方式出让,协议出让最高年限为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