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设厅有关社会救助方面文件要求,各地要对棚改低收入家庭予以一定援助
东亚讯(记者王璐)近日,相关部门出台了有关社会救助方面的文件“在棚户区改造中,对低保户,要在物业管理、燃气供热、水电费等方面予以适当减免。 ”为解决社会弱势群体的生活困难,近日,省建设厅出台了有关社会救助方面的文件,要求我省各地在棚户区改造的基础上,对低收入家庭在其他方面也要予以一定的援助。加快建立和完善廉租房制度
为解决社会弱势群体的住房问题,积极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省建设厅将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今后,我省将重点发展满足当地居民自住需要的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形成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三位一体的住房建设供应体系。新建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要达70%以上。
我省还将尽快出台《吉林省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加快建立和完善廉租房制度,通过建设廉租住房、发放住房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切实满足贫困群众的住房需求。公益岗位优先安排困难人群
文件指出,在棚户区改造中,对困难家庭,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在不增加他们负担的情况下,保证及时回迁并住得起房。对低保户,要在物业管理、燃气供热、水电费等方面予以适当减免。
对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缴费有困难的低收入群体,实行灵活的收费办法,或分期缴费,或缓交、免交;城市公交行业对老年人实行免费、对学生实行优惠票价;对下岗失业、残疾人员再就业所涉及到的城建收费实行适当减免;对涉及建设领域的城市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以及困难人群。多渠道解决困难家庭采暖问题
各地建设部门将采取“自助式”物业管理,降低回迁户居住成本。组织各地大力开展“爱心捐助”活动,通过动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开发企业等社会各界力量,帮助回迁低保户和困难户解决生活中的困难。
在城市供热上,采暖费“暗补”变“明补”政策已经出台,各级政府将加大财政投入,在减免低保对象采暖费的基础上,扩大供热保障群体;各地在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过程中,重视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冬季采暖问题。在制定配套政策时,把解决好低收入困难家庭采暖问题作为重点内容,对低收入家庭因供热体制改革增加的采暖费支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落实资金,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措施加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