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阿娟通讯员李超)一名保安班长利用经手管理报送考勤工资的职务便利,在本单位保安人员离职的情况下,虚报其仍在岗的事实,骗领工资合计5万余元。本市和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这名“吃空额”的保安班长构成贪污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2003年9月至2006年3月,张某担任本市一家保安服务公司驻某通信公司保安班班长,负责保安班考勤报送工作。在保安员杨某离职后,张某未向单位如实报告相关情况,而是采取虚报考勤的方式,致使单位仍向杨某的工资卡内划拨工资款。张某持杨某的工资卡取款合计3.5万余元。其后,张某再次采取同样手段,以另一名离职保安员的名义,冒领工资款达1.6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是国有公司单位经手管理公共财务的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张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在案发后,张某认罪悔罪,积极退交赃款,故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