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商报报道 商报记者 王薇 报道
台湾水果进入大陆市场销售以后,受到了市民的普遍关注,然而在一些地区出现了以非原产于台湾的水果假冒台湾水果进行销售的现象。
商报记者了解到,假冒台湾水果主要有以下情况:一是台湾果农来到大陆承包果园,租赁土地,开垦荒地,用带来的台湾水果种子和栽培种植技术生产的水果,以台湾水果的名义在市场上销售。 二是福建、广东、海南等地的一些果农引进台湾水果的种子和栽培种植技术生产的水果,由于水果的品质、形状、色泽与台湾水果相似,以台湾水果的名义进入市场销售。三是沿海一些水果生产者和经营者将本地生产的水果假冒台湾水果销售。这些现象,既影响了台湾水果的品牌形象,也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为了制止和查处假冒台湾水果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工商部门推出一些举措规范水果市场的交易秩序。如明确要求水果经营者不得将经营的台湾品种水果简称为台湾水果,应以“台湾产地水果”和“台湾品种水果”予以区别,并注明其产地等。
(编辑 小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