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明友同志生前任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交警大队秦岭中队中队长,二级警督,2006年7月16日因积劳成疾,不幸以身殉职,年仅44岁。乔明友同志1996年8月从部队转业到公安机关工作以来,特别是到秦岭中队工作后,始终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忠实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虽身患疾病,仍以对人民群众的满腔热情和对工作的高度负责,扎根山区、以队为家,身先士卒、排险救人,疏导交通、默默奉献,全力保障辖区道路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赢得了群众的高度赞誉,被过往司乘人员赞为“西安的文明使者”,被当地群众誉为“秦岭山区的治安卫士”和“人民生命财产的保护神”,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并荣立个人三等功。 他所在的秦岭中队,2002年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2003年被市委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2006年受到省公安厅嘉奖。
乔明友同志无论是在部队还是在公安系统工作,始终坚定崇高的理想信念,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勤奋工作;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执法如山;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扎扎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始终坚守高尚的道德情操,清正廉洁,清贫自守。他是公安战线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优秀代表,是广大基层政法干部的杰出榜样。为了表彰乔明友同志的先进事迹,弘扬乔明友同志的高尚品格和奉献精神,市委决定,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向乔明友同志学习活动。
乔明友同志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品质,集中体现了我们公安政法队伍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心系群众、服务人民、无私奉献的理想追求;体现了广大公安干警安于基层、甘守清贫、任劳任怨的崇高风范;
学习乔明友,就是要学习他忠于法律、恪尽职守、公正无私的品德。乔明友坚持公正执法不徇私情,即便是老战友、熟识的村民说情都一概拒绝,为此落下了“乔黑脸”的外号。广大党员干部要像他那样忠于法制,严守纪律,自觉做到严格要求、公正执法,带头维护法律的尊严。
学习乔明友,就是要学习他生命不息、奋斗不止、顽强拼搏的意志。常年风雨兼程的劳累最终让乔明友体力透支导致病情加重倒在了工作岗位上。学习乔明友,就要像他那样将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只有这样的人生,才是最有意义的。
学习乔明友,就是要学习他脚踏实地、清正廉洁、淡泊名利的作风。乔明友严以律己,公而忘私,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全市党员干部都要像他那样常戒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经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勤政。
英雄离去,巍巍秦岭为之动容。在他身后,留给我们的是一座精神丰碑。当前,我市正处于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的关键时期,在构建和谐西安的伟大征程中,乔明友源于平凡的奉献精神是我们推进西安经济社会全面进步的巨大财富。每个党员干部都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领会和把握乔明友这个先进楷模的时代精神和思想内涵,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