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肖持刚)作为城市公共环境管理的主力军,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站在“管好城市,就是服务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高度,近日进一步推出、完善一系列举措,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创造和谐、优良的公共环境。
城市管理的实质是人对人的管理,处理好管理者与管理对象的关系是营造和谐的城市公共环境秩序的关键。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把人文化执法渗透到城管执法的各个环节。市综合执法局近日进一步要求各执法单位,在执法中,凡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都应充分了解群众的意愿和需求,把群众的呼声作为改进执法工作的第一信号;重大执法举措的出台,应更多运用执法论证会的方式,使各方利益群体能有畅通的利益诉求和意见表达的渠道。用城管执法政务公开制,推进执法公正、提高执法效率。
精细化管理是城市发展对城市管理的新要求。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在不断完善城市管理“网格化”模式的同时,强化队伍管理,通过“日检查、周通报、月评比、年奖惩”工作制度,促进城管和谐执法功能有效输出,通过推出城管执法案件评查、城管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完善城管举报投诉处理、城管执法人员轮岗、城管执法工作研讨会等一系列举措,使我市城管综合执法不断向长效化、制度化、科学化方向迈进。
城市公共环境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增强工作主动性是构建良好城市公共环境的内在要求。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将进一步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增强市民的主人翁意识和参与城市管理的自主意识,为创造和谐、有序的城市公共环境创造良好的群众基础和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