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近日,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从11月6日起,公开向社会承诺“七条规定”,并欢迎社会各界对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据了解,七条规定分别是:一、在履行职务或与履行职务有关活动中,接受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请托人钱、物,请吃、请玩的;二、向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请托人借钱、借房,借用交通、通讯工具等物品的;三、接受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请托人在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提供优惠的;四、为律师介绍案件,或为当事人推荐律师,或因案件与律师及当事人有不正当接触的;五、接受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以及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六、与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请托人赌博的;七、泄漏审判秘密的。
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承诺,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因违反“七条规定”被举报,凡经查实的,对被举报人一律先予停职检查,并视情节追究相应责任。
作者:钱诚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