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在郑州某浴池,不少浴客遭遇了摄像头暗中“监视”的尴尬,“虽说是男人,可我们也有自己的隐私呀!”而浴池方面则表示,摄像头平时只有老板一人能看,大家不用担心内容外泄。到浴池洗澡换衣服时,如果发现有一只摄像头在暗中“监视”,你还会不会旁若无人地宽衣解带呢?连日来,不断有读者打来电话,反映他们在郑州某浴池洗澡时遭遇了这样的尴尬,“虽说是男人,可我们也有自己的隐私呀!”
读者报料 浴池更衣遭遇“偷窥”
读者反映的这家名为七里河洗浴中心的浴池,位于郑州市航海路七里河村,高3层。 据陈先生讲,前几天,他到该浴池洗澡,脱衣服时一抬头,发现在更衣区墙壁上扣着一个深色玻璃罩,“我觉得挺好奇,就走到下面想看看究竟,发现里面罩的是摄像头。”陈先生说,尽管心中很不舒服,但他还是坚持着脱完衣服走进了洗浴区,“没办法,反正钱已经付过了,不洗又能咋样?”事后,陈先生找到浴池方面讨说法,“他们承认里面装的是摄像头,目的是为了防止顾客钱物失窃,还说摄像头平时只有老板一人能看,大家根本不用担心内容外泄。”尽管如此,陈先生还是觉得从心里难以接受,“这跟偷窥有什么区别!作为男人,我们也有自己的隐私,既然浴池的做法是对顾客负责,就应该考虑顾客的感受才对!”打热线反映此事的,还有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小王。据他讲,前两天他到该浴池洗澡,发现有摄像头“偷窥”后,赶忙下意识地穿好刚刚脱去的两件上衣。在浴池前台,对于小王反映的情况,工作人员给出了两套解决方案:其一是换成包间,里面没有摄像头,但需再加5元钱;其二是退还小王已经付过的票钱。经过协商,小王最终留了下来,前提是浴池方面为他更换了一个位置相对隐蔽的衣柜换衣服。“比起被‘偷窥’,我更担心摄取的内容外泄。‘偷窥’只是一次性的行为,可要是摄取的内容流传到外面,对顾客造成的影响可就难以估计了。“
记者体验 摄像头直指更衣区
根据读者反映的情况,记者随后来到该浴池亲身体验,在一楼前台花5元钱购票后,记者沿楼梯上到二楼更衣区。记者看到,更衣区并排摆放着两排衣柜供顾客换衣服,安装的摄像头就在距离前排衣柜约两米的地方,“镜头”直接对准更衣区,而因为外面罩着一个深色半圆形玻璃罩“外衣”,如果不仔细看,并不容易发现它的存在。两排衣柜中,前面一排完全暴露在它的“视线”下,后面一排因为前面有遮挡略显隐蔽。尽管已是午后,但浴客还是络绎不绝。他们站在各自的衣柜前,随意地脱着衣服,丝毫没有注意到有一只“眼”正躲在暗处,将他们的一举一动乃至赤身裸体“尽收眼底”。在浴池一楼售票处,记者也发现了一个相同“包装”的摄像头,不同的是,它的“镜头”朝外。
浴池解释 老板平时忙没空看
在浴池一楼,记者就此事向浴池方面打听情况时,女售票员先是否认更衣区安装有摄像头一事,而后又改口说:“那么多人都洗了,也没见有人说啥,你咋这么多事呢!”女售票员再三保证“没有人看”。“既然没人看,为什么还要安装呢?”对于记者的疑问,她没有回答。当记者提出想见见老板和他“沟通一下”时,这位售票员称“老板外出了,不在浴池”,“放心吧,他天天忙得很,哪儿还有空看。”“那就是说只有他能看了?”售票员没有回答,只点了点头。“女浴池也有吗?”记者刚一问,售票员就马上否认:“没有。“
律师说法 便民不能违背法律
浴池的做法是否合适?有没有侵犯顾客的合法权益?记者就此咨询了相关法律人士。开物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的朱卫平律师说,是否构成侵权,主要看两方面内容:一是当事人的行为或做法是否存在主观故意,二是这种行为或做法有没有给对方造成客观损害。“就此事件来说,如果浴池方面仅仅是为了确保来此消费的顾客的钱物安全,而且摄取内容也没有在社会上公开扩散,那么,这种做法是可以的。但如果摄取的内容流传到社会,造成社会对当事人评价降低等客观侵害,那就是一种侵权行为了。”河南金岸律师事务所的冯彦辉律师对此则有不同看法,他认为浴池方面的做法已经构成了侵权。“不管是出于哪方面考虑,在浴池更衣区安装摄像头,如果事先没有征得顾客同意事后又没有告知对方,事实上都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人格权。而且,即使摄取的影像资料没有扩散到社会,但在实际操作中,也很难确保这些内容不会在浴池内部小范围流传。所以说,这种做法不合适。”冯彦辉还指出,经营场所为确保来此消费的顾客财产安全,往往会适当采取一些便民举措,但这些措施首先不能超出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同时,也不能侵害消费者的其他合法权益,“那种拆东墙补西墙,通过侵害这项权益来换取其他利益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