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涉嫌雇凶追杀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玩忽职守致使4人死亡、贪污受贿1800万,原深圳公明街道办副主任林建荣被深圳市检察院以涉嫌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故意伤害四宗罪提起公诉,昨日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开庭受审。
庭审揭示了此前众说纷纭的相关细节,而被指控为主谋的林当庭否认雇凶是为了追杀,称当时只是想侮辱一下对方,“没想到他们搞出打打杀杀的动作来。”
办公室内提供被害人相片
2005年11月3日晚10时许,刚刚在街道开完领导班子成员会议的公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何某,在回家途中遭多人追杀受伤。警方根据报警当场抓住现场一行凶人员,并迅速侦破此案件。令何某没有想到的是,幕后指使者竟然是刚刚还与自己一同开会的街道办副主任林建荣。
检察院的指控称,林建荣雇凶前已经因为涉嫌经济问题被调查,由于何分管纪检工作,其怀疑是何某告状,使其受到调查处分,他对何心怀不满,寻机对何进行报复。
案发前,林建荣打电话给其同乡谭某(另案处理),指使谭找人去“教训”一下何某,但不要搞出人命。后谭某到林建荣的办公室,通过林的指认,在其办公室的照片中确认了何某的样貌。
边开会边指挥打手行动
案发当日,林建荣与谭某联系,询问报复何某的准备情况。当晚7时许,林建荣的司机廖某(另案处理)在公明街道办事处的停车场,告知谭某停在车库内的何某乘坐的汽车车号。随后,林建荣告知谭某,晚上公明街道办事处的班子成员要开会,暗示其会后动手。当晚10时许,会议结束,何某要离开单位,林建荣将此情况电话告知谭某,并指令他开始行动。
22时30分,当何某乘自己的小汽车经过深圳市宝安区田寮路口停下时,被谭某组织的三名打手持棍棒、砍刀等工具拉下车砍打。随后,谭某打电话给廖某,让他转告林建荣事情已办妥。被害人何某全身多处受伤,经法医鉴定,其所受伤害为轻伤。
数日后,林建荣在广东省博罗县交给谭某人民币2万元作为报酬。
硕士副主任涉嫌多种罪
除了被检察院指控雇凶伤人外,林建荣还被指控涉嫌巨额贪污受贿、玩忽职守。而此前深圳市检察院查处的情况表明,林建荣还包养情妇、参与赌博。
根据检察院的指控资料,现年41岁的林建荣是广东省博罗县人,拥有硕士研究生文凭。林建荣自2000年10月至2002年3月,担任深圳市宝安区公明镇国土所所长;2002年4月至2004年6月,担任深圳市宝安区公明镇人民政府副镇长;2004年6月改任深圳市宝安区公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林建荣在担任公明镇副镇长及街道办副主任期间,主管城镇规划、城市建设等工作,并负责联系国土所、公路局等单位。林建荣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个人或伙同他人侵吞公款人民币1200万元;个人或伙同他人收受贿赂人民币466万元、港币91万元、美元1万元;玩忽职守致4人死亡。
自认每天赌博输赢10多万
对检方指控的四项控罪,林建荣只部分予以承认。
检察院指控林共贪污1200万元,其中2003年林建荣与他人合谋,通过伪造虚假的建筑许可证,非法买卖宅基地,从中“分得”人民币280万元。林认为该280万,他只拿了其中的160万元,另有120万元送给了他人。他还认为这160万元是诈骗而不是贪污。
关于涉嫌受贿,他辩护称自己并没有受贿那么多,他说他平时每天都打牌,每晚都是十几万元的输赢,所以跟被指控为行贿的人常常会有经济上的往来。
对于雇凶杀人,林认为事前只是想让他的老乡去教训、侮辱一下何某,并没想到他们搞出打打杀杀这样的后果来,超出他的想象。事发后,因为谭某不能回家,只好四处躲藏,林在博罗见到谭某时,见他没钱就给了他一两万元。林说那不算雇凶,平时也常常给谭某钱用。
昨日的庭审尚未结束,本周五该案将再次开庭。 (记者 李少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