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4:14东北新闻网4月4日8时30分,这一刻将永远定格在长春市绿园区轻发棚户区居民陈贵的记忆里。当他怀着激动的心情在拆迁协议书上郑重地签下自己名字的那一刻,他的眼睛湿润了。
绿园区轻发地块是长春市实行3年棚户区改造的第一个拆迁地块,而陈贵就是签署拆迁协议的第一人。 他在原有房屋的基础上,仅花3.3万多元,就得到价值23万元的两套回迁房。
个案1 为选好房排18个小时队
当4月4日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到绿园区轻发棚户区地块时,64岁的陈贵看看时间,自言自语道:“还有3个小时。”他已经排15个小时队了,可还要坚持3个小时。与陈贵一同坚守在这里的,还有30多位棚户区居民,他们都在等待签拆迁协议。
被拆迁的棚户区居民可选择两种补偿方式,一是房屋安置,一是货币补偿。其中选择房屋安置的,按签署拆迁协议的顺序挑选房屋,楼层之间没有差价。在陈贵看来,辛苦这一宿,换来后半生的安稳,值啊!
陈贵家的房子是1983年花2.3万元买的,两个小间,每间25平方米,有两个房照。根据政策,他仅花3.3万多元,便得到了两套49平方米的房子,价值23万多元。“如果没有棚户区改造,我这辈子都住不上这么好的房子。”陈贵说。
个案2 “钉子户”主动劝四邻搬迁
2006年4月,在北人民大街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遇到了巨大的阻碍。穆家的房子49.7平方米,按规定,他可得到一套54平方米的住房或10.3万补偿金。穆家以大儿子享受低保为由,希望再得一套49平方米的住房,或5万补偿款。但棚改政策规定,只有户主享低保,才可获一套房屋,很显然穆家的要求不合理。
在多次劝说无效的情况下,8月7日,一纸行政裁决书递交给了穆家,要求他们在15日内全部搬出,逾期不搬,将依法申请强制拆迁。
8月8日上午,拆迁工作人员再次来到穆家,发现穆家人都在整理东西。原来,穆家人只是希望能多得到一些补偿,但看到行政裁决书后,发现自己的无理要求是有悖规定的。为了表明搬迁决心,搬完自己家,穆家人又到还没有搬的老邻居家做思想工作。几天下来,劝走了10多户。记者鲁江(中国吉林网-东亚经贸新闻)[责任编辑:龙秋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