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7:59 东北新闻网长春市人事部门出台相关政策,高校学生毕业2年内从事个体经营免3年管理费
东亚讯(记者王璐)昨日记者了解到,长春市人事部门近日出台了相关优惠政策,高校毕业生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可申请小额贷款,一般为每人2万左右,对有还贷能力项目,经担保机构与经办银行协商一致,最高可贷5万。
专科以下紧缺人才可在长落户
优惠政策指出,2002年(含)以后国家统招的应届专科毕业生,有用人单位接收,可办理长春就业落户审批手续;从事汽车制造、光电信息、生物与医药、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生产企业急需的专科学历以下毕业生,可办理进长春落户审批手续。
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招聘的高层次和紧缺人才,专业对口、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可经用人单位考察、主管部门同意、报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毕业2年内经商免3年管理费
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行业除外),且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2年以内的,自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费用。
各种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收取。严禁强制收费、搭车收费以及各种形式的集资、摊派和乱收费,各收费主管部门、各执收单位及各类协会不得向其收取培训费和会费。
从事微利项目可获50%贴息
高校毕业生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可申请小额贷款,一般为每人2万元左右,对有发展前景、信用好、有还贷能力的经营项目,经担保机构与经办银行协商一致,贷款额度可适当放宽,最高不超过5万。提倡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县级以下基层开办创业项目,在筹办企业过程中,自有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予以50%的贷款贴息,展期不贴息。
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当地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或人才交流机构负责接转关系,管理人事档案,保留相应身份,按签订的合同期限连续计算工龄,代办社会保险、评定职称等事宜。
长春大学生实习基地昨成立
东亚讯(记者王璐)21日,长春市10所高校与10家企业代表在长春人才市场签订了《大学生实习基地合作协议书》。在校大三学生,可根据所学专业,到企业实习,企业择优录用。
据了解,参加签约的企业将为大学生提供实践锻炼的机会,也为家庭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长春人才市场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还将有企业和高校加入大学生实习基地的建设中。(中国吉林网-东亚经贸新闻)[责任编辑:龙秋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