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50东北新闻网长春晚报(记者张席贵)21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从明年起吉林省农村教育将全面实施新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新的机制将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原则,在农村逐步建立责任明确、保障有力的义务教育经费长效保障机制。 2007年起,我省将免除农村(包括县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
“双特生”入学后免收全部费用
吉林省将要建立有效的义务教育阶段救助机制,继续完善和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各项资助政策,加大对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全面实施新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从2007年起,全省免除农村(包括县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继续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学生生活费。
同时,提高农村学校公共经费补助标准。并对城市低保户及特困户家庭继续实行中小学贫困学生助学金制度。在全省重点高中推广招收“双特生”(即品学特优、生活特困的学生),这部分学生入学后免收全部费用。
推广和完善“职业教育券”制度
围绕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中等职业教育培训计划,全省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助学政策体系。建立贫困家庭学生助学金制度。
从2006年起,我省将安排财政专项资金,建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教育部门、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订评审办法。在中等职业学校设立政府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和定向奖学金。建立以学生参加生产实习为核心的助学制度。中等职业学校要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结合的培养模式,参照国际惯例,让学生通过顶岗实习等方式,获得一定报酬,用于资助城市低保户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助学贷款或延期支付学费制度。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小额助学贷款。逐步推广和完善“职业教育券”制度,准备在1至2个城市先行试点。
学费收入的10%将资助困难学生
进一步做好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各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完善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的,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俭学、困难补助、减免学杂费、校内借款、绿色通道等内容的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
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原则上按在校生规模1:2500的比例,在现有编制内调剂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并设立专门机构,做好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
将每年学费收入的10%足额用于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通过进一步加强诚信教育、强化违约制约措施,降低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率,促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的入学新生通过“绿色通道”入学工作,执相关证件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视实际情况,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给以必要的资助。(新华网)[责任编辑:龙秋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