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呼和浩特11月22日电(记者李泽兵)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06年—2010年的5年内,内蒙古将对60万农牧民进行非农技能培训,并使至少48万农牧民实现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
根据今年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劳动力技能就业实施方案》的要求,内蒙古每年至少要培训12万农村牧区劳动者,培训合格率和就业率分别高于90%、80%。 按照“以市场为导向、以培训促就业”的原则,注重发挥全自治区各类培训机构的作用,努力提升培训质量,有效促进农牧民转移就业工作。
2005年,内蒙古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落实农村牧区劳动力技能就业培训补贴经费3300万元,并对农村牧区劳动力技能就业培训的组织形式和培训类型、培训补贴对象、培训补贴申报程序、培训补贴标准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为切实提高农牧民转移就业的能力,内蒙古12个盟市的培训机构基本做到了“五结合”,即技能培训与引导性培训结合、自行办学与联合办学结合、集中培训与上门培训结合、理论与实际操作结合、培训与紧密就业结合,围绕市场用工需求,组织开展“订单式”培训,提高了培训后的就业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