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乐东讯(记者彭戈)乐东县黄流镇开往三亚的部分个体客运户,向乐东县政府举报海南银亚客运公司乐东分公司违规操作,该县委吴书记及分管林副县长分别做了批示,要求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处理。
车主质疑客运公司乱收费
据乐东县部分个体客运户反映,乐东县黄流镇开往三亚的部分个体客运车一直挂靠海南银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乐东分公司管理,但他们都不知道谁是该分公司负责人,只知道具体操作该分公司主要业务人员是该县交通局执法人员陈某。 据车主们反映,每年换营运证实际交通局收200元左右,而银亚乐东分公司却收换证费480元;新购置车辆除客运户按照规定缴交的保险金外,该公司还强制客运户追加交5000元风险金;每部车每月除了上缴300元的管理费外,还加收100元的赞助费;为个体客运车辆代办交保险金过程中,保险金额不公开,从中谋取暴利等。因此,部分个体客运户要求退出银亚乐东分公司,另外成立一家由他们自己经营的客运公司。
据客运户们反映,银亚乐东分公司的职员黎某,就是乐东交通局执法人员陈某的妻子。
县委书记县长批示调查
乐东县委县政府接到个体客运户的投诉材料后,县委书记冯井光及主管交通林副县长对此高度重视,均在材料上做了批示,要求有关部门速查。
11月21日,记者从乐东县物价局了解到,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的指示,该局于10月31日介入银亚乐东分公司进行调查取证。经查,银亚乐东分公司确实收了换证费480元,而交通局换营运证实际收125元。原由是,年审核证环节多,住宿、油料费等费用大,该公司在没有上级部门规定的情况下,便进行扣款操作。同时查到了银亚乐东分公司收了个体客运户每车5000元的风险金,该款主要用于个体客运户的交通事故处理、违章处罚、公路规费、走漏各项费用时,追究责任的担保。对于个体客运户反映税收、保险金不给原件问题,该公司解释是为了便于相关部门的检查。至于个体客运户反映收取管理费后还加交100元赞助费的问题,经查,此款是为加强和规范客运市管理,经甲乙双方同意,交由相关部门作为营运稽查人员的工作费用。
交通执法人员“代办”客运
记者来到乐东县黄流镇银亚乐东分公司,在该公司办公室墙壁上张贴的“十一”黄金周值班安排表上看到:“总值班人黎某”,在该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表上写着:“组长邰某,副组长黎某”等字样。黎某在电话中对记者称,她仅是负责公司财务,多收的换证费是为了接待县交通局执法人员来黄流镇检测费用。
据银亚乐东分公司法人代表邰某解释,黎某是他分公司的主要职员,该分公司的主要业务一直由黎某具体负责。因为陈某是交通局的执法人员,再加上也是黎某的丈夫,所以平常分公司若有什么文件或是通知之类要送到县城时,都会让陈某代劳。至于陈某是否一直具体操作该分公司主要业务,邰某否认有这回事。严格讲,营运证换证检测应该到三亚办理,为了不耽误车主营运,所以县交通局派人下来检测,多收换证用于交通检测费用。记者问乐东黄流镇没有检测线如何确保营运车辆检测合格?邰某表示不清楚他们如何出具检测合格报告。
执法人员介入客运业务不妥?
针对个体客运户反映该分公司主要业务是交通局的执法人员陈某具体操作的问题,记者采访了乐东县交通局有关工作人员。据该局交管站方站长说,对于陈某介入经营一事,以前曾有人反映过,他与李局长也曾多次做了陈某的思想工作。由于银亚乐东分公司主要职员黎某就是陈某的妻子,陈某又是交通局执法人员,这就让陈某或多或少地介入经营。他强调称,陈某并非国家公务员,仅是一名执法人员。他认为,作为国家工作人员,陈某对该公司只能执法监督,但不能介入经营。对于陈某介入经营的问题,他表示目前尚未找到哪些规定进行处理。关于个体客运户要求另外成立一家由他们自己经营的客运公司一事,他表示该局无此权力。至于个体客运户反映的其它问题,已由该县的有关部门去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