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证12月1日开始启用,有关部门提醒:未换发新证的经营业户请及时到运管部门办理
本报讯(记者吴林峰通讯员杨华英)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我市换发新版道路运输管理证件及2006年道路运输车辆审验已进入收尾阶段,截止到目前,相关部门已发放新证2万多件,完成发放整个任务的四分之三。
据了解,此次换发新版道路运输证件是根据交通部《关于启用新版道路运输证件的通知》和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做好换发新版道路运输证件及2006年道路运输车辆审验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换证审验的范围是我市辖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国际道路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及营运车辆。另外,本次换发新版道路运输证件与今年道路运输车辆审验同时进行,审验符合要求的车辆方可换发新证。
市运管处相关科室负责人表示,此次全市换证审验统一是从今年6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而旧证将从2006年12月1日起废止。新证最大的亮点是证上附加了车辆照片,同时还将车辆的数码照片制作成电子档案存档。新证的换发将有利于加强对道路运输的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保障运输安全,同时也方便全国联网。市运管处还提醒:未换发新证的经营业户请及时办理,否则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
记者同时了解到,有关部门已在市内、荔浦、兴安三个地方设立了车辆照相和电子档制作服务部,经营业户可选择到就近地点办理照像手续。 |